《农产品质量**管理实务教程》:
(五)健全支撑体系,增强能力建设**应**支持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体系的整体规划与建设实施。健全质量**支撑体系,完善**保障措施,构建质量**管理平台,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工作的基础。
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方面,加快制定修订农产品质量**技术标准、品质标准、投入品标准和基础技术标准的进程,加强农业国际标准的收集分析研究工作,提高标准的可操作性和拓展标准的适用渠道。农业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坚持吸收国际标准与兼顾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国内标准与进出口标准之间的对接性;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应结合地方特色和优势,适当增加地方部门的自主权。力争在*短的时间内建成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需要,覆盖生产环境、投人品、品种、种植、养殖、加工、品质、储运、包装、流通等各个环节,由**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相配套,标准化技术人才队伍与之相匹配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
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方面,继续加强部级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和农业生态环境质检**的建设力度,健全部级质检**、省级质检**和地县级质检机构体系的功能,完善监测网点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制度。整合现有的农业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形成专业齐全、技术先进、职能明确、功能齐备、人员匹配、运行**的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要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的速测和自检能力,积极推广速测技术和自检制度。在条件较好的地区,逐步推行农产品质量**注册检验师制度。
在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的建设方面,坚持与国际接轨的原则,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和标识认证为基础,积极推行农业投入品GMP(良好操作规范)认证、种植业产品GAP(良好农业操作规范)认证、畜禽水产养殖及加工业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和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质量认证与管理工作。应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产品产品认证、产地认定、投人品认证职能的法定地位。农业部门应开展相应的认证培训、咨询、信息服务,加快人才队伍建设。认证过程中要严格认证程序,健全认证工作机制和制度,维护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当前*为重要的任务是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地方认证向全国统一标识的无公害认证的过渡,完成产地认定与农产品认证的有机衔接和统一。(六)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模式理顺我国农产品质量**管理体制,是现阶段亟待解决的首要难题之一。应适应农产品生产、加工、运销和进出口贸易一体化趋势的迫切要求,参照世界各国的管理制度,根据我国农产品质量**管理发展的内在需要,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检验、质量监督、质量认证、市场准人管理中的主导地位,授予农业部门相应的行政管理职权。整合现行分散在有关部门的农产品质量**管理职能,建立**运转、反应迅速的农业质量**管理机制。
农业部门应适应农产品质量**管理一体化的需要,同时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积极主动调整机构的设置、人员结构和职能分工,前瞻性地部署、筹划相关工作,落实相关措施。当前应**加强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的质量**管理职能,协调生产、流通与进出口之间的关系,促进优势农产品的生产和出口。
农业部门在继续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同时,应探索并创新农产品质量**管理模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协同部分试点城市政府,探索并逐步推广有助于促进农产品产销有机结合、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农产品质量**管理模式。
积极推动并建立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制度是指由**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官方兽医,对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全过程行使监督、控制的管理制度。建议整合我国现有的**检疫机构和职能,成立**级、地方级官方兽医管理机构,建立**垂直管理和地方政府分工共管的官方兽医制度,形成相对独立的**官方兽医体系,统管全国动物卫生监督、进出口监督和紧急疫病扑灭工作。建立官方兽医资格认证制度,加大培训力度,逐步完善人才队伍。合理布局,建立健全服务于官方兽医的**动物疫病诊断与控制**。
(七)增强政策支持,完善补贴制度
农产品质量**工作具有公益性,各级财政部门应将其基础性建设和科技研究支出纳入公共财政框架,增加资金投入。**财政应**支持农产品质量**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支持保障农产品质量**市场体系、储藏运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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