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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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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 作者:张素勤 王晓航
  • 出版社:郑州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4548131
  • 出版日期:2017年09月01日
  • 页数:319
  • 定价:¥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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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市场经济其本质是法治经济。市场与法治被称为现代文明的两大基石:经济发展主要关注社会财富的生产,法治则保障财富的交易与分配。只有法律制度完善,法律界限清晰,市场的参与者能够知法守法,才能保障交易**,促进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增加经济总量。
    从认识论的角度,法学可以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经济法侧重于解决市场交易的实践问题,属于应用法学。
    《经济法》希望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使学生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尊重和遵守经由合法程序制定的,旨在维护秩序、保障公正、促进效率、实现自由的法律规则;按照法定界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抵制违法和维护权益。
    《经济法》立足于培养学生“知法、懂法、用法”的综合职业能力,在教师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突出学生学习的主体地位,注重师生互动。在体系设计和内容安排上,将知识、技能素质融为一体,充分体现了高职高专教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实用性和适度性。
    《经济法》共分十五章,各章紧紧围绕学习目标,以导入案例开篇,根据理论知识的需要,穿插大量典型实例,尽可能方便课堂讨论和课后检测。为使教材更具有针对性,《经济法》突出以下几方面特色:
    (1)教材定位准确。为使教材贴近高职高专院校
    文章节选
    《经济法》: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按法律的规定发行和认购股份,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各种事项。
    4.制订公司章程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经创立大会通过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和住所;②公司经营范围;③公司设立方式;④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⑤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⑥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⑨公司利润分配办法;⑩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⑩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⑩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形式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当向社会公开募集。
    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并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行使下列职权:①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②通过公司章程;③选举董事会成员;④选举监事会成员;⑤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⑥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⑦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做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该在创立大会结束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应当依法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的日期,即为公司成立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
    目录
    **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
    **节 经济法概述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与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节 相关民事法律制度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三节 外商投资企业法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三章 公司法律制度
    **节 公司法概述
    第二节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节 公司债券与公司的财务、会计
    第五节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四章 破产法律制度
    **节 破产法概述
    第二节 破产申请和受理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
    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
    第五节 破产宣告与清算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第六节 合同担保
    第七节 违约责任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六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第二节 商标法
    第三节 专利法
    第四节 著作权法
    同步测试

    第七章 保险法律制度
    **节 保险和保险法概述
    第二节 保险合同
    第三节 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
    第四节 保险业监督管理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律制度
    **节 概述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第三节 反垄断法律制度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九章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
    第二节 产品质量监督
    第三节 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第四节 产品质量责任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十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第二节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及争议解决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十一章 金融法律制度
    **节 金融和金融法概述
    第二节 **银行法
    第三节 商业银行法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十二章 财税法律制度及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节 税法概述
    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及征收管理
    第三节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第四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同步测试

    第十三章 劳动与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节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
    第三节 劳动基准法律制度
    第四节 劳动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十四章 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节 社会保障法概述
    第二节 社会保险制度
    第三节 社会救助制度
    第四节 社会福利制度
    第五节 社会优抚制度
    同步测试
    实践训练

    第十五章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节 仲裁法概述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
    同步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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