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柯的生存美学思想研究:从“关怀自身”到女性主义》:
首先,生存美学属于个体的生存实践范畴,它亦是一种行为道德。福柯指出,人们在生活中应当对行为和道德法规进行区分。①事实上,这种生存美学指向的道德,与人们在传统意义上理解的道德是有差异的。一般而言的道德,其实是一种能够从上而下规定个体行为价值和规则的“规范性道德”,这种规范性道德通过家庭、教育机构、教会等传播途径,将相关内容和标准传达给个体,并督促人们遵守规范,这种道德是一种为大众普遍理解的道德。福柯的生存美学则指明,道德可能包含另一种意义,它直接相关于个体的修身实践,并且这种道德主要在人的行为实践中得到体现。这种行为性道德主要考察的是个体行为与道德准则是否相符,检查行为是否遵守或背叛对应的道德。由此,这种行为性的道德与传统的道德准则之间的差异主要在于,前者主要来自个体内在的主动���道德约束,后者则被动地受制于外部社会的规范框架。
通过梳理史料,福柯提出,古希腊罗马时期的社会基本不存在普适性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此时的社会尚未发展出严厉的法律,要求个体遵守任何具有强制性的道德规范,并且,社会中也很少有针对违反道德而进行的惩罚记录。在此时期,人们更加注重基于个体的道德行为和伦理观。在福柯的研究中,尤其提到古代社会对性问题的态度。他指出,希腊社会并没有特别强调各种禁忌的正当性,而是宽容地放任各种有关性的问题,提倡自由风格化,从而让个体在与自身相关的活动中进行自由的道德反思。这类反思活动的主要方式是,从关心自身的身体出发,找出*适合自身的适度的快感享用方式,这也是福柯所推崇的养生法。因此,这种道德反思就是一种自我的修行,并鼓励个体通过养生法追寻健康,归根到底,这种实践态度与行为就是一种美的生活的艺术。
尽管西方社会曾经存在丰富的自我实践的美学经验,但是,这种生存艺术经过了中世纪的洗礼,被宗教思想的规范权力压制,再经过文化、医学、心理学的漫长改造,*终产生了断裂性的扭曲和转变。因此,原本充满生气的“生活的艺术”,逐渐丧失了主体内在的主动性,而社会主导性的道德模式,亦由崇尚自由的行为性道德,转变成为压制与禁忌的规范性道德。福柯正是从历史的角度出发,通过向人们描述出社会道德本来具有的活力,揭示它遭受的各种迫害直至消失的过程,从而引导人们重新思考*初那充满艺术性的生存美学的意义,并鼓励个体通过持续不断的自我修炼,找寻属于自身的真正的美的生活。
其次,福柯提出的生存美学,关注的是个体与自身之间的关系,这种美学并没有特别强调个体与某个社会的关系。因此,生存美学注重的乃是个人内在的观照与修炼。换句话说,生存美学关心的是在各种实践行为中的那个自我,即某种独立的并且在实践中不断得到改变的个体。
福柯指出,对于“自我”的发现,应当被理解为人类在对“人”的探索之后的又一项重要成就。在对“自我”的解释和看法上,不同时期的思想家有不同的见解。在福柯那里,“自我”被理解为一种“被建构”的自我。早在《词与物》中,福柯就对人的概念提出了独到的解释:“对于人类知识来说,人既不是*古老的问题也不是*常见的问题。仅就一个有限的领域中一段较短的历史实例-16世纪以来的欧洲文化而言,我们可以确定,人是其中一个较近的发明。知识在黑夜中很长时间并不是围绕着他及其秘密徘徊。……正如我们思想考古学很容易证明的,人是一个近期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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