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直流供电系统概述
1.1 通信设备对电源系统的基本要求
1.1.1 基本要求
为通信设备及保证通信的建筑负荷供电的各种电源设备组成的供电系统,称之为通信电源系统。通信电源系统是通信网络的动脉和心脏,在通信系统中的地位举足轻重。随着通信事业的飞速发展,我国主要通信设备都已经达到或部分超越世界先进水平,进入21世纪通信网络总体规模已经跃居世界前列。因此,对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提出以下几个方面更加严格的要求。
1.供电可靠性
为了确保通信畅通,除了必须提高通信设备和通信网络的可靠性外,还必须提高通信电源系统的可靠性。通信电源系统的**可靠运行是确保通信系统正常运行的首要条件。为了确保可靠供电,由交流电源供电的通信设备都应当采用具备一定后备时间的交流不问断电源;由直流电源供电的通信设备则应当采用整流器与蓄电池组并联浮充的供电方式。为了提高直流供电系统的供电可靠性,均采用多整流模块冗余备份并联工作的方式。这样,当某一个模块发生故障时,不会影响整体供电的**。同一局(站)重要的通信设备应与分别设
置几套完全独立的供电系统,以保障供电的高可靠性。
通信电源的可靠性一般用不可用度指标来衡量。不可用度指标是指因电源供电系统故障引起的由该电源系统供电的通信系统全部阻断的时间与阻断时间和正常供电时间之和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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