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在路上:沈虹教育教学随笔》:
“平庸之恶”是由犹太裔女哲学家汉娜·阿伦特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通俗的理解就是,对于日常生活中显而易见的恶行,或是不加制止保持沉默,或是直接参与随波逐流。
联系现实生活,“平庸之恶”的现象比比皆是:有的菜农看到别人种的“黑心菜”发了财,忍不住去仿效;有的商人看到别人短斤少两肥了腰包,禁不住诱惑;有的公务员看到别人滥用职权升官发财,跟着同流合污;等等。严重的“平庸之恶”行为,自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有更多的“平庸之恶”,仅仅涉及良知、道德、伦理,于是它们成了法律约束之外的漏网之鱼,在现实生活的潮流中逍遥自在、游弋横行。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强烈地感觉到,种种法律无法约束的“平庸之恶”,正在教育这片纯洁、神圣的领土上繁衍滋生,逐渐成为让人*触目惊心的丑陋。可是现实中,不论是教育行政管理者,还是教师、家长,大都认为这些司空见惯的“平庸之恶”行为是正常的,不得不说这是中国教育界的悲哀。
捷克民主主义教育家夸美纽斯曾说过,教师“是太阳底下*光辉的职业”。因为作为“人类灵魂工程师”,教师塑造着人类的思想,建设着人类的精神世界,是精神文明的设计者和创造者,是人类精神花园的园丁。教师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看到的是一双双澄澈的眼睛,教师的一举一动无不对每一个孩子起到耳濡目染的影响。
德国教育家雅思贝尔斯又说:“教育的本质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面对孩子们那一颗颗纯净的灵魂,作为教育者的灵魂怎能是污浊不堪的?可是反观我们的教育界,存在着种种违背教育本真的“平庸之恶”,这不免让每一位教育人感到痛心疾首。
先从宏观的教育视角来看。中国的“应试教育”,虽然不是*好的教育体制,却是目前不得不采用的教育体制。面对这种教育现状,我们*应该心疼的是深受其苦的莘莘学子。作为一级级的教育行政管理者,应该知晓教育政令法规对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起着多么重大的影响。一个发自内心关怀中国下一代健康成长的管理者和一个不负责任的管理者,对他们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学生的影响可能是天差地别。
一个真正热爱教育事业的教育行政管理者,会在这样的教育大背景下,千方百计地遵循着教育教学规律办学,竭尽全力地淡化分数成绩对孩子们的杀伤力,*大可能地保护孩子们少受到“应试教育”的戕害,小心翼翼地呵护着每一个孩子的个性和创造性。因为他们深知,他们教育着的是中国未来的接班人。像北京十一学校的李希贵校长、曾任苏大附中校长的高万祥、曾经的辽宁盘锦市教育局局长魏书生等,在他们职权管辖范围内的学生是幸运而快乐的。
而那些认为“只有高的**率、高的分数才是名校”的教育行政管理者无疑是教育界“平庸之恶”的重要影响者。他们变着花样大搞一些脱离一线教学实际的“教改实验”“教改模式”,只要能让学生狂热地学习,拼命地考高分,有*高的**率,不论是“洗脑法”“感化法”还是“题海法”,都一并拿来用上。在他们的眼中,学生哪里还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各具特色的孩子,而是一具具千人一面的考试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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