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节 论题的确定及意义
第二节 现代法律与政治中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本书论题的限定
第四节 本书的论述路径及结构安排
第二章 现代性语境下的多元价值冲突:以韦伯为**的考察
**节 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
第二节 韦伯论现代性:从宗教社会学角度所作的考察
第三节 韦伯论现代社会中的多元价值冲突
一、价值冲突的根源:合理性的悖论
二、对多元价值冲突命题的考察
第四节 小结
第三章 自由主义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
**节 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韦伯的自由主义方案<p>**章 导论<br /> **节 论题的确定及意义<br /> 第二节 现代法律与政治中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研究现状<br /> 第三节 本书论题的限定<br /> 第四节 本书的论述路径及结构安排<br /> 第二章 现代性语境下的多元价值冲突:以韦伯为**的考察<br /> **节 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br /> 第二节 韦伯论现代性:从宗教社会学角度所作的考察<br /> 第三节 韦伯论现代社会中的多元价值冲突<br /> 一、价值冲突的根源:合理性的悖论<br /> 二、对多元价值冲突命题的考察<br /> 第四节 小结<br /> 第三章 自由主义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br /> **节 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韦伯的自由主义方案<br /> 一、韦伯的法律形式主义<br /> 二、韦伯的政治决断论<br /> 第二节 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凯尔森的自由主义方案<br /> 一、凯尔森论现代社会中的多元价值冲突<br /> 二、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凯尔森的纯粹法学理论<br /> 三、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凯尔森的法治**理论<br /> 第三节 小结<br /> 第四章 保守主义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以施米特为**<br /> **节 施米特论现代社会中的政治冲突:从与韦伯的关系角度考察<br /> 第二节 施米特论天主教政治形式:对立复合体<br /> 一、施米特对自由主义技术中立性的批判<br /> 二、施米特论天主教政治形式:对多元差异的包容<br /> 三、施米特对政治浪漫派的批判<br /> 第三节 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扬弃:主要从批判凯尔森角度的考察<br /> 一、施米特论法学思维模式:对凯尔森纯粹法学理论的批判<br /> 二、施米特论**领导的强**:对凯尔森纯粹法治国理论的批判<br /> 第四节 小结<br /> 第五章 哈贝马斯关于法律与民主法治国的商谈论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br /> **节 哈贝马斯论现代性中多元的统一:主要从与韦伯的关系角度考察<br /> 一、现代性中多元的统一问题在哈贝马斯思想中的发生及重要地位<br /> 二、现代性中多元的统一<br /> 第二节 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对多元差异的包容<br /> 一、对商谈伦理学的论证<br /> 二、商谈伦理学对多元差异的包容<br /> 第三节 哈贝马斯关于法律与民主法治国的商谈论对多元价值冲突问题的解决<br /> 一、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律范式:主要从与韦伯和凯尔森关系的角度考察<br /> 二、哈贝马斯的宪法爱国主义:主要从批判施米特的角度考察<br /> 第六章 对西方近现代自由主义的反思:主要以韦伯、凯尔森、施米特与哈贝马斯为对象<br /> **节 关于对现代性本身的理解问题<br /> 第二节 关于现代性中普遍主义与特殊性主义的关系问题<br /> 第三节 关于决断论与商谈论的关系问题<br /> 参考文献</p>显示全部信息免费在线读 总序
张文显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的确确将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拥有较为悠久历史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
在历史进入21世纪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所组建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经过严格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随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学科,被纳入"211"工程**学科建设计划。在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依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在整合了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上组成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为**"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在这样的三大平台基础上,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级教学团队。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党和**以及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学教育界对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我国新时期的理论创新和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做出的重大贡献的高度认可的体现。
经过进入21世纪以来的近十年建设,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科学研究、学科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国际和国内学术交流、信息与咨询服务、学科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展。在这期间和在这之前,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专著型学术研究成果展示的基本渠道都是各个老师和研究人员自行联系出版。此种方式当然也可以反映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科学研究的状况,但无疑只是片段性或片面性的,无法全面而整体性地展示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科学研究的全貌。随着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作为****学科、教育部**研究基地、**创新基地、**级教学团队的研究成果的积累,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学科建设及其学术研究,都需要一个具有持续能力的成果展示平台,以不断总结和展示本学科在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成就,激励理论法学研究**年轻教师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并使其成果得到有学术影响力的集中展示。为此,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决定把多年来一直在设想之中的出版**学术文库的工作付诸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