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现实困惑
王某准备出资10万元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布艺产品的销售,聘请懂市场的刘某任经理,管理企业业务,以自己的汽车跑运输。一切准备就绪,即将开业。王某的朋友说,个人独资企业也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否则就是非法经营。个人独资企业也需要到工商部门登记吗?在登记的时候需要经过哪些法律程序?
律师说法
在我国,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综合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条件。首先,设立投资人须为一个自然人;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作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其次,个人独资企业要有合法的企业名称,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公司”等字样。再次,企业要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额。*后,个人独资企业要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业人员。
个人独资企业的成立还要经过下列法律程序: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工商管理局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提供的材料,办理企业营业执照。之后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登记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履行合法的设立程序,才能合法成立,才能正常进行经营活动。
温馨贴士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2)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3)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4)经营范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八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第九条**款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条**款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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