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 (一)刑法的任务 我国 《刑法》在第1条、第2条中均体现了关于刑法的目的的规定,这就是保护人民的 利益。在 《刑法》第1条中规定的 “保护人民”即保护人民的利益,而惩罚犯罪则不是刑法 的目的本身,而是保护人民的利益的手段。在 《刑法》第2条中通过对刑法的任务的规定体 现刑法的目的,即运用刑罚同各种侵犯人民的利益的犯罪行为作斗争从而实现刑法保护人民 利益的目的。我国 《刑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 罪行为作斗争,以���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 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 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这一规定指明 了我国刑法承担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民利益的任务。惩罚犯罪的任务,是指用刑罚方法同一切 犯罪行为进行斗争。保护人民的利益的任务,指通过惩罚犯罪具体地保护各种法益,即: 1 .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的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实现,是我国人民的根 本利益所在,是涉及**生存发展的大问题。对犯罪分子的叛国行为、分裂**行为、颠覆 **政权的阴谋活动等危害****的犯罪行为,必须用刑罚的方法坚决予以惩办。因此, 我国刑法将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列为首项具体任务。 2 .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是公共财产的主要成分,它们是我们**日益繁荣 强盛的物质基础,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的基本保 证。2004年3月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了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受宪法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生活资料;包括依法归个人、家庭所有的生产资 料;包括个体户和私营企业的合法财产;包括依法归个人所有的股份、股票、债券和其他财 产。它们是公民正常生活和从事生产、工作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是公民个人创造幸福生活 的物质保证。无论是公共财产,还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都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 分,都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刑法在分则中设 “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等专章以及 “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征管罪”“破坏环境资源 保护罪”等专节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这是刑法的一项重要任务。 3 .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人身权利是公民的*基本的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它是公民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刑法规定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处 以严厉的刑罚,确保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民主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法律规定享 有参加**管理、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权利以及其他民主权利,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对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评权、控告权,宗教信仰自由权,等等。刑法坚决维护公民依法享有的 民主权利,规定以刑罚的手段惩罚破坏选举、报复陷害、非法剥夺宗教信仰自由等犯罪。其 他权利,是指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以外的权利,如婚姻自由、家庭成员应享有的平等 权、受扶养权等。刑法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虐待、遗弃等犯罪,使公民的其他 权利也切实受到保护。因此,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犯罪分子的侵 害是刑法的重要任务。 4 .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良好的社会秩序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保障人民正常工作、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 条件,社会秩序也是**继续发展和改革的必要保证。经济秩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 完善和发展的必要保障。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都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社会主义建 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刑法在分则中设 “危害公共**罪”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专章,惩罚破坏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以实现刑法维 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的任务。 (二)刑法的机能 刑法的机能不同于刑法的任务。它是指刑法的作用,包含现实的与可能的作用。理论界 一般认为刑法具有规制、保护、保障三种机能,具体说来,就是行为规制机能、法益保护机 能和自由保障机能。所谓行为规制机能,就是刑法通过将一定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给予一定 的刑罚处罚,从而发挥维持社会正常秩序的作用。所谓法益保护机能,就是刑法通过惩罚侵害法益的犯罪,从而发挥保护人民、社会、**的法益的作用。所谓自由保障机能,就是指 依据刑法的规定惩罚犯了罪的人,而不能对未犯罪的人动用刑罚以及对犯罪人施以不恰当的 刑罚处罚,从而发挥刑法保障公民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