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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认为(第三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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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认为(第三辑)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

  • 作者:徐宗新,李永红 等编著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34916
  • 出版日期:2019年06月01日
  • 页数:420
  • 定价:¥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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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辩护人认为: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第三辑)》通过作者所办理的经典案例,详解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如何提出辩护思路。同时,每个案例都有作者精心总结的“心得体会”,记载着律师办理案件的心路历程。难点在哪里,如何制订方案,采取什么措施,*终怎样破解,都在“心得体会”中体现。
    文章节选
    序 专业辩护与公正审判 公正是司法审判的*高美德。没有公正审判,法治就无从谈起。然而,公正审判从来都并非易事,受制于传统、制度和人性等因素,无论是破解事实证据谜团,还是辨析法律规则理据,都存在某种程度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司法裁判还不得不直面失察失误失信风险。鉴于此,作为庭审构造的支撑和法庭裁判的助手,现代辩护制度应运而生。辩护律师具有全程参与诉讼的得天独厚条件,并能与当事人进行更加理性深入的交流,在制约公权、保护私权、防止错判、维护公正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制度功能。辩护制度的兴起,使得司法公正不再是稀缺资源,正义得以通过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民可以享有法律之下的自由、平等和尊严。 辩护与审判,律师与法庭,就像DNA的双螺旋,始终相伴而生、相向而行。法庭的公正审判,离不开律师的专业辩护。辩护专业化,是辩护制度成熟定型的标志,也是现代法治发展完善的产物。律师行业只有顺应趋��,找准定位,突出专长,才能助推司法公平正义,赢得职业群体、司法部门和专家学者的尊重与认可。毫不夸张地说,专业的技能、产品和口碑,是律师行业*为宝贵的财富。这就是徐宗新大律师领衔的靖霖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矢志专攻刑辩的职业追求。 成功的辩护,从来都不是靠虚夸和侥幸,而是凭借坚实的理论、技能和经验。摆在我们面前的这本《辩护人认为--刑事辩护观点的挖掘、提炼与运用(第三辑)》,作为靖霖律师事务所的拳头产品,就是专业辩护的智慧结晶。透过这本“以案论道”的著作,我们得以在传统官方视角之外,从专业辩护角度,观察中国刑事司法的发展进步,感悟中国刑事法律理论的经验成果,探索中国刑事法律制度的改革空间。 一、专业辩护的核心是辩护质量 在中国司法语境下,辩护成效的决定因素,主要不是法庭陈词长短或者辩论激烈程度,而是辩护质量的优劣。而辩护质量的评判标准,关键在于能否说服法庭。对此,靖霖刑辩的基本经验是做到三个“务必”:一是务必查清案件事实证据。脱离事实证据,辩护意见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每个成功辩护案例,都与专业的事实调查和证据分析密不可分。要想查清案件事实,必须全面细致阅卷,有效识别证据风险和问题。需要强调的是,对事实证据的审查,既要立足案卷,又不能完全依赖于案卷,否则就难以发现潜在证据和事实漏洞。鉴于此,有必要基于犯罪重建原理,厘清案件事实的时间链条、因果链条、逻辑链条,构建独立的辩护证据体系。二是务必核查政策法律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是刑事辩护的显性规范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自明。除此之外,司法政策和法律原则,作为隐性规范依据,也丝毫不容忽视。须知刑事辩护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单纯熟知法律条文有时并不足够,既要善于从**和地方的司法政策中寻找辩护契机,也要善于从法律原则和法学理论中探求辩护理据。总结成功辩护案例,不难发现,唯有在更高层面上将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法律原则融会贯通,才能在案件迷局中摸索胜辩之道。三是务必检索适格参考案例。生效案例确立的裁判规则,是刑事辩护的宝库。即便在成文法**,上级法院判例也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高人民法院为确保法律适用统一,现已探索推行类案检索制度。伴随裁判文书上网以及案例数据库研发,刑事辩护可供参考的案例资源与日俱增。鉴于此,既要掌握便捷检索技术,也要探索科学检索方法。谈及检索优先级,参考案例可优先选择同法官,接下来依次为同院、同市、同省、全国。如果更换研究视角,从律师与法庭的沟通策略角度看待辩护意见的说服力,那么,在法律程序框架之内,以实现公正审判为目标,以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则为基础的沟通,既能确保沟通的深度和广度,也能实现*优化的沟通效果。 二、专业辩护的精髓是辩护思路 辩护思路的确定,是辩护准备的基础,也是出庭胜辩的关键。面对不同类型的案件,以及同类案件中不同的个案,首要工作就是明确辩护思路。对此,靖霖刑辩的基本经验是坚持三个“导向”:一是坚持实质问题导向。与起诉相比,辩护重在发现问题,**在“破”而不在“立”。换言之,辩护的精义在于“说不”(反驳指控)和“维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以问题为导向的工作,辩护思路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能简单照搬既有的类案辩护模式,而是要通过研究案情和指控意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准确识别案件存在的实质问题,进而研判提出科学合理的辩护方法与策略。从助推公正审判的角度来看,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应当聚焦案件中的实质问题,不宜纠缠细枝末节,进而为依法裁判提供支持,减少司法裁判压力。所谓实质问题,主要是指影响定罪量刑和正当程序的重要问题;聚焦实质问题,能够体现辩护的针对性,提高辩护意见的可接受性。二是坚持专家团队导向。社会生活所涉的复杂法律关系之网,聚焦在司法个案的节点之上。许多新类型案件,涉及互联网金融、金融证券等领域的专业知识,仅凭传统辩护经验很难胜任司法需求。所谓跨界辩护,已不再是时髦词汇,而是基本能力标准。专业刑辩律师,既要熟悉刑事法律,也要了解行政法、民事法等关联法律制度;既要掌握法律规则,也要了解金融、证券等领域的知识。鉴于此,为实现知识集约,律所有必要组建具有复合知识的专业团队,并积极寻求专家辅助,以便有效应对复杂案件的辩护需要。毋庸讳言,律师单枪匹马辩护的时代将逐渐隐去,由辩护律师、法律专家和科学证人共同组建的辩护团队,将成为重大案件胜辩的必然选择。三是坚持系统思维导向。刑事辩护涵盖刑事程序的各个环节,尽管辩护越早见效越好,但有些案件难以在特定阶段毕其功于一役,因此,应当坚持辩护的韧性,*大限度地利用程序空间。基于系统辩护思维,刑事辩护可作精细化安排,包括强制措施辩护、证据辩护、程序辩护、定罪辩护、轻罪辩护、量刑辩护、认罪认罚辩护、二审辩护、死刑复核辩护、再审辩护等。无论在哪个阶段接手辩护,都要尽可能熟悉先前阶段的案件情况和辩护工作,为着手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努力推动实现公正审判。 三、专业辩护的特色是理论深度 辩护律师不能忽视理论思考,没有辩护理论支撑的辩护实践往往是苍白无力的。积累辩护经验并总结升华,是提升专业技能、提炼刑辩理论、树立行业品牌的必由之路。对此,靖霖刑辩团队总结提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刑辩理论,或者对已有刑辩经验进行了富有新意的理论阐释。例如,针对黄金救援期理论,提出完善审前程序特别是侦查程序辩护,聚焦强制措施辩护,避免因审前超期羁押制约案件的公正裁判。又如,针对侦查阶段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出创新性的“盲辩”理论,通过完善会见发问和证据推理方法,提高侦查阶段的辩护准备能力和工作成效。再如,针对诉讼程序的阶段特点和案情动态变化,提出灵活的“骑墙辩护”模式,兼顾无罪辩护与罪轻辩护、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争取*佳辩护效果。还如,针对案卷材料的重要价值,强调辩护人应当比公诉人更加认真地查阅卷宗,挖掘案卷中潜藏的信息和线索,通过反向思考识别证据风险问题。此外,针对品格证据对辩护的重要价值,强调加强“人品辩护”,*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些源于刑辩实践的概念和理论,不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还对确保案件公正审判以及改革完善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我对这部刑辩专业著作的几点研读体会。伴随刑辩专业化发展进程,相信徐宗新大律师以及他所领衔的靖霖律师事务所,能够在专业刑辩事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为加强刑辩学术研究、塑造专业刑辩品牌、推进中国刑事法治作出更多贡献。 刘静坤 2019年2月14日于中国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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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罪篇 如何办理专业性较强的刑事案件 ——黄某某涉嫌污染环境罪无罪不起诉案 如何说清强奸案中的半推半就 ——贾某某涉嫌强奸部分无罪案 如何区分刑、民案件性质 ——孙某某被控合同诈骗撤回起诉案 “包工头”何以构成职务犯罪 ——许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不起诉案 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特征辩护 ——黄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予认定案 拨开迷雾,还原真相 ——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案 有共同行为,无共同故意: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区分 ——赵某涉嫌共同诈骗犯罪不起诉案 刑、民、行交融案件的准确破局 ——A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千亿资金无罪不起诉案 如何在侦查阶段进行“盲辩” ——赵某某涉嫌诈骗侦查阶段无罪撤案案 把握票据特性,详析案件背景,坚持无罪辩护 ——石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付款、承兑、保证罪不起诉案 民商事法律规范在交易型受贿案件辩护中的运用 ——郑某某被控受贿部分无罪、减档处罚案 建设工程领域犯罪辩护对证据体系的拆解与搭建 ——张某某被控诈骗无罪案 纵使舆情万丈,依然辩冤白谤 ——蔡某某被控贪污一审宣判无罪、二审撤回抗诉案 到底是不是黑恶势力 ——赵某某涉嫌聚众斗殴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案 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结合的有效辩护 ——康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无罪不起诉案 集中审查指控证据、极力排除因果关系 ——管某某被判诈骗罪发回重审改判案 轻罪篇 洞察实质,把握核心,坚持意见,争取当事人利益的*大化 ——钟某某被控合同诈骗、集资诈骗改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判处缓刑案 如何通过轻罪辩护和降档辩护实现罪轻不诉 ——张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相对不起诉案 将假货当假货卖不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柳某某被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改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案 运用新型手段的传统犯罪如何切入辩护要点 ——田某帮助他人网络诈骗获缓刑案 “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挖掘与事实梳理 ——罗某某被判合同诈骗、贷款诈骗二审改判案 间接故意和过失的实务辨析 ——赵某某被判故意杀人二审改判故意伤害案 集资类案件如何排除非法占有故意 ——徐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改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是合同诈骗,还是职务侵占 ——蔡某某涉嫌合同诈骗改定职务侵占判缓案 罪轻篇 刑法因果关系的准确梳理 ——马某某、王某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从轻处罚案 如何认定不正当利益 ——房某某单位行贿从轻处罚案 如何推翻生效判决书认定的“事实” ——金某某故意伤害从轻处罚案 是“一次抢劫”还是“多次抢劫” ——文某某被控“多次抢劫”判处“一次抢劫”案 如何运用人性化司法理念进行辩护 ——陶某某多次诈骗被判缓刑案 非吸案件如何进行金额辩护 ——刘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减轻处罚案 如何通过法庭发问挖掘辩点 ——柏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减档处罚案 如何在量刑辩护中发表无罪意见 ——王某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从轻处罚案 入“户”抢劫案件中“户”的辨析 ——刘某涉嫌“入户”抢劫对“入户”不作认定案 有争议的案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吗 ——章某某非法经营情节特别严重被判缓刑案 明确目标,多维辩护 ——孙某渎职免予刑事处罚案 法定代表人在单位犯罪中也可被认定为从犯 ——赵某某“淘宝代运营”诈骗被认定从犯减轻处罚案 案外因素的化解和消减 ——唐某某涉嫌敲诈勒索110万元不捕案 通过无罪辩护达到罪轻结果 ——汪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改判案 起诉书指控“二把手”,仍可定从犯 ——庄某某组织卖淫减轻处罚案 量刑情节如何进行存疑辩护 ——华某某受贿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案 代跋 刑事律师的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 后 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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