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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学(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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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学(修订本)

  • 作者:朱锦清
  •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2527091
  • 出版日期:2019年05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19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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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法学教材,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本书是作者30年的教学的经验总结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资料详实,可供法律、经济、管理领域的人士阅读,受众面较广,具有长期的研读价值。
    文章节选
    **章 公司与公司法
    **章
    公司与公司法
    公司法是调整和规范公司的法律;公司是公司法规范的对象。要学习公司法,首先
    要对公司和公司法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节 什么是公司
    一、公司简介
    公司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具有法人资格。所谓企业,自然是做生意的,为了赚
    钱。a 传统的分类大致将企业分为个人独资、合伙、公司三大类。作为企业,它们都以
    营利为目的。但是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其他两类企业都没有法人资格。b 所谓法人资格,
    是指公司是法律拟制的人,具有不同于其组成成员的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具体表现在
    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可以像一个自然人那样用自己的名义去开设银行账户,去订立合
    同做生意,去起诉和应诉;另一方面,当它资不抵债而破产倒闭的时候,它以自身的财
    产独立地承担责任,而不累及它的组成成员——股东。股东除了失去自己对公司的投资
    之外,不必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因为公司与股东个人属于不同的民事主体,公司归公司,
    个人归个人。这就是所谓的有限责任。这里的有限,具体指股东对公司债务的责任**
    于他对公司的投资,而不累及他的其他财产,所以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而在其他两
    类企业中,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即当
    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还要拿个体投资者或者合伙人家里的财产去偿债。
    发起创立公司的人叫发起人。发起人一般都出钱出物对公司进行投资。凡是出资创
    建公司的人都是公司的初���股东。公司就是由股东组成的,只有股东才是公司的成员,
    雇员(包括**管理人员)不是公司的成员。股东以入股方式向公司投资,是公司的所
    a 我国习惯上称组织为单位,并将单位分为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两大类。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性的;企业单
    位是营利性的。
    b 法人的本义是指法律拟制的人,与自然人相对而言。从这个意义上去说,凡是法律承认具有民事主体
    资格的组织都是法人。所以在德国民法典上,不但有限公司,而且无限公司、两合公司等都是法人。同理,
    我国的合伙、个体工商户、农户等也都可以被看作法人。法人与有限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限责任仅仅
    加强了法人的独立性,即使之更加独立于其组成成员。但是,我国《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都没有采用
    法人的本义,而是规定法人的成员必定承担有限责任。这么一来,我国法学界就逐渐地将法人和有限责任这
    两个概念混同使用,即法人必定是有限责任,有限责任也必定是法人。正文此处所说的法人资格,也是在这
    种混同的意义上使用的。

    2 / 公司法学(修订本)
    有权人。初始股东一般按照对公司投入多少分别占有公司所有权的不同份额。为了计算
    方便,公司的所有权常常被分成等额股份,股份是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小单位。一个公
    司的股份多少根据实际需要来决定,几股、几十股、几百股乃至几亿股都可以。例如,
    将一个公司的所有权分为8 股,那么拥有1 股的人就占了公司所有权的1/8 ;拥有2 股
    的人则占了1/4。如果将公司所有权分为1 亿股,那么拥有1 股的人仅占了公司所有权
    的一亿分之一;拥有200 万股的人则占了2%。可见每个股东所占公司所有权的份额都
    可以用股份来计算,但是这个份额的大小则不光取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多少(正比例关
    系:股份越多份额越大),而且取决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多少(反比例关系:总数
    越大份额越小)。
    当场练习: 股东投入100 万元人民币创立一个公司,并将公司所有权分为1 万股,
    每股价值为几元?投入1 万元的人会拥有几股?他的股份占公司所有权的百分之
    几呢? a
    为了证明股东拥有股份,公司一般都向股东颁发股票。颁发股票也称发行股票,等
    于是公司将股票卖给投资者。股票是证明股东身份和持股数量的实物凭证。传统的股票
    都取纸面形式,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都进行电子化操作,将股票的信息存储在电脑
    里,股东通过持卡、设置密码等手段持有股份。不过,纸面形式依然广泛存在于那些股
    份尚未上市流通的公司里。股票的票面上除了公司盖章和公司负责人代表公司签名之外,
    还会写明股份的数量。数量的多少取决于股东对公司投资的多少。股票的票面上可以写
    上股东的姓名,也可以不写。写了股东姓名的股票叫作记名股票;不写股东姓名的股票
    叫作无记名股票。
    股份可以流通,即可以转手买卖。b 传统的买卖方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股票)。
    无记名股票在出售或赠与时直接交付即可,像人民币一样,谁拿了就是谁的;记名股票
    的转让则需要背书加交付,即股东在交付给买方之前先在股票的背面书写并署名以表示
    转让的意思。第三人通过受让公司已发行的股份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公司除了成立
    时的初次发行之外,成立之后在经营的过程中还可以再次发行股份。第三人通过购买这
    些新发行的股份也可以成为新的股东。不过,由于公司具有独立于其组成成员的主体资
    格,所以股东的变动甚至死亡都不影响公司的存在。c 从理论上说,公司可以**存在。
    股东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权利,每股股份的权利平等,不分新旧或先后。
    目录
    目 录 **章 公司与公司法 1 **节 什么是公司 1 一、公司简介 1 二、定义讨论 5 第二节 公司的起源 6 第三节 公司的分类 13 第四节 公司法概述 18 一、公司法的定义 18 二、公司法的内容 19 三、公司法的性质和归类 20 第二章 公司证券 22 **节 股票 23 第二节 债券 27 第三节 股票衍生物 31 第三章 公司会计 35 **节 财会报表 35 一、资产负债表 35 二、损益表 40 三、现金流量表 42 第二节 赢利分析 45 一、资产回报率 45 二、普通股回报率 50 三、普通股每股赢利 52 四、总结 53 第三节 风险分析 54 一、短期风险 54 二、长期风险 57 vi / 公司法学(修订本) 三、总结 58 第四章 公司资本研究 60 **节 取消*低资本限额 60 第二节 不同资本制度的比较 66 第三节 股东出资的形式 68 一、法定出资形式 68 二、对禁止的讨论 73 第四节 出资不足的补足责任 77 一、简单不足 77 二、溢价发行中的不足 82 三、不足价股份的转让后果 83 第五节 资产评估中的问题 88 第六节 资本结构中债与股的关系 92 第七节 先买权与份额稀释 94 第五章 设立公司 115 **节 企业形式的选择 115 一、税收待遇比较 115 二、有限责任比较 117 三、转让自由比较 118 四、设立费用与手续麻烦比较 119 五、企业存续、筹资、利润分配等方面的便利比较 121 第二节 设立公司的实体条件 121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121 二、注册资本 125 三、制定公司章程 126 四、有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133 五、有公司住所 135 第三节 设立公司的具体手续 136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37 二、申请设立公司 137 第四节 成立公司的政策取向和其他问题 139 第五节 发起人之间的协议 140 第六节 股份的认购 142 第七节 发起人对外签订的合同 143 目 录 / vii 第八节 发起人与公司 149 一、发起人对外签订的合同 150 二、设立费用 151 三、发起人自身对公司的投资 151 第九节 事实公司与禁反公司 153 第六章 有限责任与刺穿公司面纱 159 **节 有限责任的确立 159 第二节 有限责任的优点 160 第三节 有限责任的否定——刺穿公司面纱及其“3 1”标准 162 一、刺穿公司面纱的三个必要条件 164 二、刺穿公司面纱的两类案情 165 第四节 合同案子中刺穿公司面纱 180 第五节 企业整体责任规则 185 第六节 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刺穿面纱案例 188 第七节 倒刺穿 208 第八节 刺穿面纱的特殊情形:股东债权降级——深石规则 213 第九节 刺穿公司面纱的利与弊讨论 218 第七章 经营范围 221 **节 经营范围和权力限制 221 一、经营范围紧箍咒 221 二、隐含权力与明文限制 226 第二节 英美经验借鉴——公司的目的和权力 241 第三节 概念小议——经营范围、能力、目的和权力 246 第四节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侵权犯罪能力 247 第八章 公司组织机构与经营管理权的分配 249 **节 法定代表人 250 第二节 董事会 262 一、组成 262 二、权限 265 三、开会做决议 265 四、通知和会议有效人数 266 五、召集和主持 269 六、会议记录 270 viii / 公司法学(修订本) 七、董事会委员会 270 第三节 监事会 271 一、组成 271 二、召集和开会 271 三、权限 271 第四节 股东会 274 一、权限 274 二、开会 274 三、召集 284 四、通知 285 五、有效数 290 六、投票 291 七、决议无效、不成立或可撤销 294 第五节 机构之间的权力冲突 297 第九章 我国公司实践中的股权纠纷 312 **节 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 312 第二节 冒名、代签、代理 332 第三节 多种多样的股权纠纷 343 第四节 公司法以外的法律法规对股权归属的影响 364 第十章 股东查阅权 375 **节 中国查阅权案例研究 375 一、查阅范围 376 二、查阅会计账簿的前置程序 380 三、查阅目的 385 四、查阅权与股东资格 392 第二节 美国查阅权案例比较 396 第十一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417 **节 公司内部的压迫和排挤 418 第二节 股东协议 444 第三节 制度设计与纠纷控制 471 一、股东关系的设计 472 二、僵局的化解 475 三、限制股份转让 478 目 录 / ix 第十二章 上市公司的特点 482 **节 公开义务 483 一、市场经济的基本哲学 483 二、证券的特殊性 483 三、强制公开 484 第二节 投票代理与股东民主 492 第三节 要约收购 511 第四节 经营管理中的其他特点 513 一、金字塔式的管理结构与赢利** 513 二、公司总部和CEO 514 三、高管报酬 515 四、上市公司中股东、董事会、经理层三者关系 520 五、机构投资者 521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增强 522 第十三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525 **节 公司合并 525 一、简单合并 526 二、换股 527 三、股份换资产 528 四、三角合并 530 五、合并之后的财会处理 531 六、税收政策 533 七、合并中异议股东权利的保护 534 八、上市公司中的评估权 548 九、对债权人的保护 550 十、国内合并案例赏析 552 第二节 公司分立 561 一、公司分立简介 561 二、国内分立案例赏析 564 第十四章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注意义务 579 **节 注意义务概述 580 第二节 监督义务 583 第三节 知情义务 599 第四节 注意义务在中国 627 x / 公司法学(修订本) 第十五章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忠诚义务 636 **节 自我交易 636 第二节 公司机会 663 第三节 董事和公司高管的报酬 671 第四节 同业竞争 679 第十六章 控股股东的信托义务 687 **节 自我交易 688 第二节 合并 693 一、合并程序探究 694 二、公平标准的适用 701 三、简易合并 709 四、目的、价格、救济及其他 711 第三节 出售控股板块 713 一、控制权的价值及其合法性标准 714 二、出售控股板块时的信托义务 722 第十七章 股东派生诉讼 742 **节 派生诉讼的鉴别 744 第二节 政策考虑 751 第三节 起诉资格 755 一、原告的代表能力 755 二、股东与债权人 757 三、持股数量和费用保证金 759 四、同时所有权 761 五、持续持有 766 第四节 公司内部程序——诉前请求和特别诉讼委员会 767 一、诉前请求 767 二、特别诉讼委员会 784 三、《美国商事公司法范本》的办法 794 第五节 和解 798 第六节 律师 801 一、原告律师费 801 二、集体诉讼中原告律师的选择 802 三、被告律师的角色——能否双重代理 804 第七节 被告费用的报销和保险 806 目 录 / xi 一、报销 807 二、保险 810 第八节 我国对派生诉讼的规定 811 第十八章 争夺上市公司控制权 815 **节 争夺投票代理权 817 一、规则和概述 817 二、诉讼 819 三、费用 821 第二节 要约收购 827 一、概述 827 二、相关法律规定 835 三、交售要约词汇 838 四、诉讼 843 第三节 目标经理层的防御 848 一、经典案例 849 二、防御措施小议 862 第四节 当公司需要出售时 870 第五节 关于交售要约的政策讨论 886 一、股价 889 二、股市效率 890 三、赢利能力研究 891 四、其他证据 892 五、进一步的中性评论 893 第十九章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894 **节 解散 894 一、按章程规定解散 894 二、股东决议解散 896 三、僵局解散 897 第二节 清算 918 一、不清算的责任 920 二、不通知债权人的责任 928 三、特殊清算案例鉴赏 931 参考文献936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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