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巫教、阴阳五行学与宗教迷信传说 原始社会普遍存在的原始宗教信仰和巫术,已产生了关于神(包括祖先神、自然 神、社神、天神等)及精灵、鬼魂、魔力等宗教观念和相应的崇拜仪式。但原始宗教是不自觉的宗教形式,原始人的宗教观念“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还没有变为迷信。进入**社会之后,原始宗教开始发生质的变化,由“自发的宗教”变为“人为的宗教”,由多神教变为一神教。恩格斯说:“自发的宗教……在它产生的时候,并没有欺骗的成分,但在以后的发展中,很快地免不了有僧侣的欺诈。至于人为的宗教,虽然充满着虔诚的狂热,但在其创立的时候便少不了欺骗和伪造历史。”在此情况下,一方面神话传说许多被蒙上迷信灰尘,一方面大量产生了旨在散布天命观、宿命论和鬼神观念等迷信思想的宗教迷信传说。 古人讲“夏道尊命事鬼敬神”,“有夏服天命”,夏的宗教恐怕还带有较多的原始宗教性质。商代巫术大行,“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表记》。,应当说宗教特点已有较多的人为因素。周人重人事,主张“敬德保民”,甚至有许多人怀疑天命鬼神的权威,说“吉凶由人”,“祸福无门,唯人所召”,但周代统治者并不否认上��和天命,只不过是把天命和民意统一起来,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主张“忠于民而信于神”。《礼记·表记》总结周人的这种态度,道是“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 关于夏商周三代的宗教特点,《宗教学通论》曾总结说: 夏商周三代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建立、发展和衰落时期。这种奴隶制是在父系氏族公社的基础上形成的。部落联盟演变为**,禅让制让位给世袭制,但保留了氏族社会的血缘纽带。君王是*高的专制家长,统治**以血缘亲疏来分配财富和权力。与此相适应,出现了反映君权的天神崇拜,反映宗法私有制的祖先崇拜,并在这两种崇拜的影响下,原始的英雄崇拜发展为圣贤崇拜,并保存和发展了普遍的鬼神崇拜。……三代又有一定差别:夏代是宗法奴隶制初建时期,人为宗教不够发达;商代是宗法奴隶制发展时期,神鬼崇拜相当盛行;周代是宗法奴隶制成熟时期,宗法道德充实了宗教活动的内容。 商周的宗教形式主要表现为巫教,这是人为宗教的早期形式。吕振羽说:“从原始的图腾崇拜和万物有灵论,经过氏族制后期的祖先崇拜,到殷朝奴隶所有者时代,便发展为具有一神教之本质的巫教。”巫教信仰的*高神是上帝,已不同于原始宗教对黄帝、炎帝、颛顼、帝俊、帝喾诸天帝的多神性信仰了。上帝又有帝、天、皇天、皇帝、天帝、皇天上帝、昊天上帝种种称呼,是主宰天国和人间的至高无上的宇宙大神,日月星辰、风雨雷电、水旱丰荒、兴衰治乱都被认为是上帝意志的表现。上帝监视着下界臣民,不断发出各种信息表示对人间行为的态度。人的行为不合天意,则天降妖灾以示警告。《左传》宣公十五年云:“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乱则妖灾生。”若不加改悟,则要降下种种自然性的灾祸(如水旱瘟疫)和社会性的灾祸(如战争叛乱)。而顺应天命,上帝满意了,则天降祥瑞。《文子》卷二《精诚》曰:“故精诚内形,气动于天,景星见,黄龙下,凤凰至,醴泉出,嘉谷生,河不满溢,海不波涌。”由于天地鬼神能对下民作威作福,因此人们的一举一动都必须听命于天。“上帝是依,无灾无害”;反之,“获罪于天,无所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