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哪些地方来看字写得好不好美不美 前面说过,我国文字原是形、声、意结合的象形方块文字,每个字由点与画构成;成篇的书法作品则是由许多不同而意义相关的字(例如诗词、格言、名作、经书等)组合在一起构成的成篇字(条幅、中堂、扇面、斗方、楹联、碑帖、招牌等)。字写的好不好美不美,古人习惯于从章法、字法、笔法、墨法四方面鉴赏,而按梁启超的说法:写字有四美,即线的美、光的美、力的美和表现个性的美。鲁迅说“我国文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我国的书法艺术是东方的明珠瑰宝,它不是诗却有诗的韵味,它不是画却有画的美感,它不是舞却有舞的节奏,它不是歌却有歌的旋律。”我认为书法的艺术美既要看单个字与成篇字的形质,也要看单个字与成篇字的韵致���其中的形指点画、字或篇的外形、结体和布白(章法、包括疏密虚实等);质指用笔的规范与变化合理性所表现出来的品质。韵指点画、字或篇的韵律,也就是它们的风韵、气韵与神韵;致指它们表现出来的意态和情趣,总起来就是前人所谓的“书卷气”。书法的形质美与韵致美犹如真正的帅男靓女,不论哪个种族、土著或洋人,既要五官、四肢躯干、肥瘦各个部分的比例都有恰到好处的形体外在美,又要具有行为举止、谈吐及神采风度等优雅的内在美。 **章列举历代书法名家作品风格的不同,就在于各自的形质与韵致特点的差别,但总的法度和体现的文化传统精神却是基本一致的。 书法形质美与韵致美的具体提法是我的创意,初见于我2016年4月出版的《怎样把字写好—论书绝句集粹》一书。 近来有人提出书法艺术的美只是线条的美,表现在“到位(线条和结构没有毛病,功夫到家)”和“味道(作品表现出来的个人独特的审美追求和情感)”。这样,构成汉字横竖点撇的法度、结字与章法的多姿多彩都没有了,字可以不成字,只是单纯线条轨迹;“没有毛病”的标准更是含糊不清,学书者依然无法得之于手,那就只能他说了算。其次,个人独特的审美观只能是书者自己作品艺术的体现,不能作为公众特别是初学书者应该追求的传统书法美的共同标准,更不能用它来评价别人书法的优劣。 二、什么是汉字传统书法形质美的标准 形质美是指要处理好个体字笔画的长短、线条的肥瘦、用笔的方圆、比例的协调、字体的欹正、结字的法则和巧拙;还要处理好个体字、字字之间、行行之间以及成篇总体的疏密、黑白、轻重、虚实、揖让、节奏等的关系。 古今没有人明确系统地提出过形质美,自然也就没有它统一的标准。对此,我们不能臆想臆造,**的办法就只能从汉字书法传统中找寻实际答案。在纵观历代书法名家碑帖、与审视前人诸多论书之作如王羲之的《书论》、欧阳询的《用笔论》、黄庭坚的《题绛本法帖》《书曽.卷后》、苏轼的《东坡题跋》、董其昌的《画禅室随笔》、刘熙载的《书概》等后,我总结出形质美的共同点,并把它具体概括为六个字:法、端、稳、劲、谐、畅,这才是容易理解并切实可行的客观具体标准,它既是金石、篆、隶、楷书圭臬,也是行草的根基。因为具体,习书者个人才好遵循、也才可作为评价作品的共同标准,比那些抽象的概念如龙飞凤舞、“到位”“味道”之类现实,相对容易得之于手;当然也不必排斥从古就用的那些意象形容词。 法就是法度。包括字点画组成法度,诸如此类者如卻(却que)郤(xi)之间、戊(wu)戍(shu)戎(rong)戌(xu)戉(yue)之间的细微差别,不能混同;更包括上一章所述书法八体各自笔法特点、结构形成的方法,以及执笔、用笔、用墨的法度等。书遵法度,笔笔字字篇篇合乎法度是**位的、*根本的。唐代名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孙过庭“翰不虚动,下笔有由”的由就是指法度。 欧阳询说“书法者,书而有法之谓。故笔落纸上即入法中,动静皆能合法方为上乘。” 宋代姜夔对楷书(真书)笔画形态有下述描绘“点者,字之眉目,全藉顾盼精神,有向有背,随字异形。横直(竖)画者,字之骨体,欲其坚正匀静,有起有止,所贵长短合宜,结束坚实。撇捺者,字之手足,伸缩异度,变化多端,要如鱼翼鸟翅,有翩翩自得之状。挑趯者,字之步履,欲其坚实。”此外,唐欧阳询的《三十六法》、清代黄自元的《间架结构九十二法》等都是讲求楷书结构的一般法度。 智永“永字八法” 至今仍然是楷书初学者遵守的用笔基础法度,其内容是“按永字书写的笔画顺序点为侧,侧锋峻落,铺毫行笔,势足收锋;横为勒,逆锋落纸,缓去急回,不可顺锋平过;直(竖)笔为弩,不宜过直 ,太挺直则木僵无力,而须直中见曲势;钩挑为趯,驻锋提笔,使力集于笔尖;仰横为策,起笔同直划,得力在划末;长撇为掠,起笔同直划,出锋稍肥,力要送到;短撇为啄,落笔左出,快而峻利;捺笔为磔,逆锋轻落,折锋铺毫缓行,收锋重在含蓄。”另有唐张怀瓘《玉堂禁经》的“永字八法”可并行参考:侧不得平其笔,勒不得卧其笔,弩不得直、直则无力,趯需蹲其锋、得势而出,策需背笔、仰而策之,掠需笔锋左出而利,啄需卧笔疾罨(yan,覆盖之意),磔需.笔、战行右出。 在古名碑帖和名家(非**之名家)书法作品中可以看到许多异体字、通借字,《辞源》里都查得到,无疑是合法的。有些多一笔(如避暑山庄的避多一横画、神字右下多一点画)、少一笔(如追字少一撇)的字是前人成习的或公认的约定俗成,尽管它们偏离了相应的本貌,在书法中都可以视为合法。时髦书法家随意发挥的代用字、照写约定俗成字以外的字,不符合该字发展的源流,就不能算合法。 至于行草等体法度特殊之处,在前面汉字各种书法体式的特点一节中已详明。大体而言,多以为其他书体法度胜于意趣,唯草书千变万化,意趣胜于法度,故没有一成不变的死法则。然而,草书与篆隶楷书的意与法既有对立、也有类似的地方,正如孙过庭《书谱》里说的“篆尚婉而通,隶欲精而密,草贵流而畅。”“真书以点画为形质,使转为情性;草书以点画为情性,使转为形质。”意趣出于天然、人各不同,所以草书是一人一样。虽然如此,精通草书的古代名家都擅长楷书,行、草源于楷,故其草、楷书意趣与法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情趣与形质是统一的。任何书体抛开法度,意趣就无所寄托,好的草书只能是从容于法度之中、神明于法度之外。 端意为直、正、整齐。从不同角度说,就是端正、端整、端庄、端凝、端丽。 稳就是稳当,“字贵平正安稳”(王羲之《书论》)就是说每个字、每个篇什都有一个**,***合适的位置近于字或篇的黄金分割点,否则,偏于一侧或高或低看起来势必歪斜、头重脚轻,站不住脚。 劲就是力度、运笔之势能表达。正如明代董其昌所说“以劲力取势,以虚和取韵”。晋人卫铄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其中的筋(如颜筋柳骨之筋),指字之有劲节而不露,也就是力藏于点画之内、外不露圭角的意思。这种力度,不是手指死握笔杆或全身用力形成的,而是执笔运笔方法正确、行笔爽利、勤学苦练达到熟练精纯、加上天资颖悟合成流水行云、风驰电掣,或雄浑劲利的结果。 谐就是匀谐、和谐。欹正粗细相依,大小长短错综,疏密虚实有致,点画调匀、形神附丽,都是指单个字笔画结构之间、成篇作品字字行行前后左右的整体而言的。 畅就是流畅舒展,不滞、不凝、不浮和不滑,即所谓“犹鲮之得水,羽之乘风,高下恣情,流转无碍”(唐人蔡希综《法书论》),也是就每个字和成篇作品而言的。 传统书法的法则与美,是在古文字到今文字演绎、发展、成熟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传统书法要先承袭而后才有可能创新。故初学书者必须遵从传统书写法则,精熟之后,才有可能进入“变通”法则的阶段。古代真正的大书法名家进而超乎法则的阶段,再进而达到法而不法、不法而法的自由境界,与当今某些时髦书法家的随意“线条画”和失于传统轻于笔墨看似漂亮的“展览体”“现代派”有本质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