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会 总序 绪论 一、问题的提出 二、意义的探究 三、方法的辨析 **章 违宪构成的本体属性 **节 犯罪构成的本体属性之争:事实、法律抑或理论 一、犯罪构成的本体属性之争 二、犯罪构成本体属性的界定:“一管之见” 第二节 违宪构成的本体属性:解释“抵触宪法”的理论模式 第二章 反思与重述:“四要件”违宪构成 **节 违宪主体要件的反思 一、犯罪主体和违法主体在犯罪构成和违法构成中的地位 二、责任能力(刑事责任能力)的本原 三、宪法责任能力的构成要件地位:待决的问题 第二节 违宪主观过错要件的检讨 一、**机关等公权力组织:主观过错的非要件地位 二、**工作人员等公权力个体:主观过错的要件地位 三、补论:违宪主体的要件和非要件地位 第三节 违宪客体要件的省思 第三章 “双层式”违宪构成——以立法行为的合宪性审查为** **节 行为主体的权���、行为内容、行为程序与行为根据要素 一、建构的智识来源:学者智慧的启示和法律文本的简要分析 二、差异的“根源”:法律行为VS事实行为与权力行为VS权利行为 第二节 行为目的和手段与行为情境要素 一、行为目的与手段要素:动机的不审查 二、行为情境要素:紧急状态的阻却违宪功能 第三节 “双层式”违宪构成:积极构成要素与消极构成要素 一、“双层式”违宪构成的建构缘由 二、违宪构成要素的“排列组合 三、余论:违宪构成的两种模式 第四章 违宪构成要素的“宪法规定性”——探寻违宪构成要素的中国宪法依据 **节 侵犯“保护客体”要素:侵犯“宪法所保护的利益 一、基本权利限制案件:利益的保护和未列举宪法基本权利 二、权限配置案件:目光往返于法律与宪法之间 第二节 行为主体的权限(立法权限)要素:法律保留与宪法保留 一、法律保留、国会保留(立法保留)与宪法保留的功能差异 二、法律保留与宪法保留的中国宪法规范基础 第三节 内容(立法内容)要素:一般性与明确性原则 一、一般性原则 二、明确性原则 三、授权明确性原则 第四节 行为情境要素:紧急状态 一、紧急状态与违宪审查 二、紧急状态与人权克减 三、紧急状态与法律保留 第五节 行为(立法)目的与手段要素:公共利益与比例原则 一、立法目的的正当性:公共利益的识别规则 二、比例原则:宪法位阶与中国宪法文本依据 余论:行为(立法)程序要素与(立法)事实和法律根据要素的宪法依据 第五章 “双层式”违宪构成解释力的初步检证——以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合宪性分析为例 一、问题的提出 二、侵犯“宪法所保护的利益”要素:是否侵犯在职教师的宪法基本权利 三、职权要素:权限之内抑或越权无效 四、内容要素:规定是否明确 五、目的与手段要素:是否合乎比例 六、程序要素:是否经过正当程序 参考文献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