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书之所以叫《资本之税2:投资并购重组节税策划》,是因为重写了《资本之税:投资并购重组税收成本和节税策划》一书85%以上的内容;之所以重写,是因为: 1.《资本之税:投资并购重组税收成本和节税策划》一书结稿于2013年。那时资本项目的所得税收优惠政策只有财税〔2009〕59号,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还适用财税〔1995〕48号,“营改增”还处于试点阶段。2014年年末以来为贯彻国务院〔2014〕14号文件的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资本项目企业所得税方面相继出台了财税〔2014〕116号、财税〔2014〕109号、国税〔2015〕40号、财税〔2016〕101号;在个人投资所得税方面相继出台了财税〔2015〕41号和财税〔2018〕55号;在土地增值税方面废止了财税〔1995〕48号和财税〔2015〕5号,出台了财税〔2018〕57号;在契税方面废止了财税〔2015〕37号及以前的政策,出台了财税〔2018〕17号;在增值税方面在国税2011年13号公告的基础上增加了财税〔2016〕36号附件2的相关内容。原有税收政策的更迭和新政策的出台是重写本书的重要原因之一。 2.为尽量使本书成为实务者手中的工作手册和学习者手中的教材,《资本之税2:投资并购重组节税策划》删除了原书冗长的论述,改为直截了当地阐述税收基准和税收优惠政策,将税收认定和税收征管相结合,将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条件相融合,从而大大提升了本书的实用性;用图形、举例、会计分录、平常白话解说税法和税收优惠政策,并增加了资本项目会计基础知识和税收基础知识,从而大大提升了本书的学习性;对每一种资本项目都使用法律、财务、税收的定义、思维、语言和逻辑进行阐释和贯通,消除彼此的篱笆,使法律人知道会计如何核算资本项目,使财务人知道法律如何定性资本项目以及在不同资本项目中如何适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书的内容全部出自本人讲授的资本项目法、财、税课程,基本涵盖了其财税部分的主要内容。这些内容前后经过七八年的打磨,并从广大学员和实际案例中吸收营养,可谓十年磨一剑了。读者有任何问题想交流探讨或者想深入学习可与我微信联系(18611975986)。 张远堂 2020年2月12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