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设计规定
禁忌1混淆极限状态
【分析】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地基丧失承载能力而破坏。
2)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而丧失承载能力。
3)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作为刚体而失去平衡(如倾覆等)。
4)结构或结构构件丧失稳定(如压屈等)。
5)结构构件或连接因所受应力超过材料强度而破坏(包括疲劳破坏)或因过度变形而不适合继续承载。
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上述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而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则当结构或结构构件出现下列状态之一时,应认为超过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1)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
2)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包括裂缝)。
3)影响正常使用的振动。
4)影响正常使用的其他特定状态。
【措施】
设计人员应会区分极限状态,具体定义如下。
整个结构或结构的一部分超过某一特定状态就不能满足设计规定的某一功能要求,此特定状态称为该功能的极限状态。极限状态分为以下两类:
1.承载能力极限状态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大承载力、出现疲劳破坏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某项规定限值。
禁忌2 结构构件未根据承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计算和验算
【分析】
结构构件未根据承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进行计算和验算,会影响结构的整体稳定性,导致结构变形、破坏、倒塌等现象产生。
【措施】
结构构件应根据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及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要求,分别按下列规定进行计算和验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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