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土地作为核心要素日益凸显,土地升值是城市版图扩张的必然结果,伴随土地升值还有农民对产权认知的强化。因此,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不仅是广大农民的强烈意愿,而且也是基于内生动力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然而,如何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农地制度,学术界存在分歧。有的主张,在不改变现行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通过完善和变革土地经营方式来实现农地制度的创新;有的主张,通过变革现行的土地所有制关系来建立适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土地制度。在所有制改革方面,有的主张实行国有化,有的则认为应当实行土地的农民个人占有制或私有制。在经营方式改革方面,占主导地位的是,继续完善和健全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也有人主张应把家庭经营提升为集体化经营或合作化经营;在个别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则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组织形式引入土地制度的创新实践中,构建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全新模式。在政策实践层面,各地都不乏农地制度创新的案例,但基本还停留在试验阶段,并未全面推行。一方面是农地制度创新的强烈需求引致了地方政府的制度供给;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农地制度变迁的复杂性,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继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