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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一本通(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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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进步法一本通(第八版)

  • 作者:法规应用研究中心
  •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
  • ISBN:9787521624212
  • 出版日期:2022年01月01日
  • 页数:0
  • 定价:¥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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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法律一本通”系列丛书自2005年出版以来,以其科学的体系、实用的内容,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科学技术进步法一本通》以法律的主体条文为序,逐条穿插关联的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以方便读者理解和适用,是广大师生及相关实务人士查阅、解决有关法律问题必不可少的参考书。
    目录
    章总则 条【立法宗旨与依据】 第二条【科技工作指导方针】 第三条【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目标】 第四条【科技创新体制】 第五条【科技**】 第六条【跨学科、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 第七条【服务**目标与自由探索相结合】 ★第八条【课题自主选择】 第九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重要作用】 第十条【人才发展体制】 ★第十一条【崇尚科学风尚】 ★第十二条【科学技术普及】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制度】 第十四条【科学技术评价制度】 第十五条【政府职责】 第十六条【科技部门职责】 第十七条【科技工作协调机制】 第十八条【奖励制度】 第二章基础研究 第十九条【科技规划部署与制度保障】 第二十条【财政投入】 第二十一条【设立基金】 第二十二条【学科布局与知识体系】 第二十三条【资源配置机制】 第二十四条【基础研究基地建设】 第二十五条【学科建设】 第三章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 第二十六条【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融通发展】 第二十七条【科研攻关协调机制】 ★第二十八条【核心技术攻关举国体制】 第二十九条【共性基础技术研究】 第三十条【科技成果中试、 工程化和产业化】 第三十一条【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成效】 第三十二条【有关知识产权的转让和许可实施】 ★第三十三条【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 ★第三十四条【知识产权境内外使用规定】 ★第三十五条【包容审慎原则】 第三十六条【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传播与普及】 第三十七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服务标准制定】 第三十八条【技术交易中介服务机构】 第四章企业科技创新 第三十九条【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第四十条【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活动】 第四十一条【鼓励企业开发技术创新活动】 ★第四十二条【多层次资本市场】 第四十三条【企业的税收优惠】 第四十四条【公共研究开发平台】 ★第四十五条【企业的知识产权】 第四十六条【国有企业的技术进步】 第四十七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五章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四十八条【科研机构的设置和布局】 第四十九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设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条【科研机构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科研机构的义务】 ★第五十二条【现代院所制度】 第五十三条【评估制度】 第五十四条【科学技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第五十五条【民办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五十六条【新型研究开发机构】 第六章科学技术人员 第五十七条【提高科技人员的社会地位】 第五十八条【优化科学技术人才队伍结构】 第五十九条【完善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第六十条【待遇和荣誉激励】 第六十一条【科技人员的合理流动和继续教育】 ★第六十二条【职务与职称】 第六十三条【科学技术人员分类评价制度】 第六十四条【科学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十五条【鼓励科技人员到艰苦地区工作】 ★第六十六条【青年、少数民族、女性、老年科学技术人员】 第六十七条【科技人员的义务】 第六十八条【宽容失败】 ★第六十九条【建立科研诚信档案】 第七十条【科技团体】 第七章区域科技创新 ★第七十一条【**统筹科学技术资源区域空间布局】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推动区域创新】 第七十三条【科学技术计划制定的相关要求】 ★第七十四条【设立科技园区】 第七十五条【鼓励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 第七十六条【建立区域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和协同互助机制】 第七十七条【分享机制】 第七十八条【鼓励地方积极探索区域科技创新模式】 第八章国际科学技术合作 第七十九条【开放包容、互惠共享】 第八十条【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国际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 第八十一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第八十二条【国际科学技术研究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与科技伦理、**审查机制】 第八十三条【鼓励在华外资企业、外籍科学技术人员等承担和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 第八十四条【吸引外籍科学技术人员】 第九章保障措施 第八十五条【制定产业、金融、税收、政府采购等政策保障】 第八十六条【提高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占比】 第八十七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用途】 第八十八条【**科学技术计划的设立】 第八十九条【**设立基金及其他非营利性基金】 第九十条【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十一条【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第九十二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 第九十三条【整合和设置**科学技术研究实验基地】 第九十四条【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 第九十五条【科研论文和科学技术信息交流机制】 ★第九十六条【鼓励对科学技术进步的捐赠】 第九十七条【决策责任免除规定】 第十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八条【科技监督体系与科技伦理治理体制】 第九十九条【科学技术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百条【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绩效管理】 百零一条【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分类管理机制】 ★百零二条【科学技术资源的信息系统和资源库的使用及保密】 百零三条【建立科技伦理委员会及科技伦理审查机制】 百零四条【科学技术项目诚信档案及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 百零五条【建立健全科学技术统计调查制度和**创新调查制度】 ★百零六条【科学技术保密制度】 百零七条【禁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 百零八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 百零九条【阻挠、限制、压制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条【虚报、冒领、贪污财政性科技资金等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一条【不履行科学技术资源共享使用义务的法律资源】 百一十二条【从事禁止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活动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三条【违反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规范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四条【骗取科技奖励等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五条【综合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 百一十六条【国防科技进步】 百一十七条【施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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