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考核制度 三项考核制度分别针对的是三类人员:全县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校长、县直属幼儿园园长;全县公立学校经县教体局任命的中层及以上学校干部(不含校长),也就是学校的管理人员;全县公立学校所有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含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等)。 按照余干县教体局的设计,在教体局机关的人事制度改革暂告一段落之后,首先启动的就是对各个中小学校长的考评。因为一个学校办得如何,一校之长所起的作用无可替代。 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校长的工作态度、管理水平、工作绩效等方面。主要依据是全县综合考评情况以及���教体局组织的民主测评情况。 首先,以参加考核的校长总数为基数,将考评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一档,20%;二档,50%;三档,20%;四档,10%。 其次,校长考评得分=学校年终综合评估排位得分 学校民主测评得分。 再次,全县年终综合评估排位,权重分定为80分。以前一年度为参照,本年度全县年终综合评估排位若保持不变,得64分;每进一位再加3分,直到加满80分为止;每退一位减3分,不设下限。 *后,民主测评,权重为20分。民主测评结果中,**率达到90%的,得18分;以此为基础,每下降两个百分点,扣1分;**率低于70%的,直接归入第四档。 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下列内容。 一是参加校长民主测评的教职工对象包括:中学或县城小学的全体教职工;农村**小学所辖完小的校长、副校长与教导主任(如农村**小学所辖完小在5所以下的,**小学所在地小学全体教师也参与测评)。 二是一学年内承担了考试科目(指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初三年级政治、历史、地理、生物,小学语文、数学)教学任务的校长,加5分。 三是一学年内接受全局性“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学校,经学校申报、局考核工作小组认定,一次可为校长加2分。 四是学校代表本县参加**、省、市、县比赛组织有力、成绩优异(限获前三名或一等奖)的,集体项目每次可分别为校长加7分、5分、3分、1.5分,个人项目折半,同一项目只取*高加分值,不重复加分。本项总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是因工作不力,学校出现**责任事故的,或出现教师集体上访、越级上访的,或出现教师违规补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利用排座位“索拿卡要”,或擅自允许教师脱岗的,或出现违规收费的,每例扣校长5分。 以上是对校长的主要的绩效考核办法。在我们调研期间,余干教体局副局长戴养雄对我们说:2012年该考评办法实施的**年,就有两个校长因考评不合格而引咎辞职,一下子就震动了余干县各个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