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结果后的收获季节。
《股东资源论》是我经多年思考后得到的一颗果实。若问果实是否饱满,我自己肯定无法下结论,但果实终归是结了,来年的种子也顺便留下。
股东资源是我自创的一个学术概念(王斌和宋春霞,2015)。这一概念的提出涉及多年来我对中国公司生存发展的一些基础问题的思考、设问甚至反诘:中国公司为什么普遍存在控股股东及大股东联盟这一事实?大股东在中国公司中的角色到底是什么?西方经典理论与研究范式主要基于发达资本市场及公司股权结构高度分散等背景,以探究股东与经营者的代理问题:因信息不对称及利益目标不一致等,“远离公司”的股东与“亲为公司”的经营者之间潜在存在利益冲突。放眼全球,当人们发现很多公司存在大股东时,理论界则热议起另一个代理维度和主题,即“大股东中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利益输送成为贴在大股东身上的模糊标签。当然,上述逻辑与分析大多基于西方语境。这一逻辑体系引入中国后,成为研究中国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等问题时文献回顾的经典与基础逻辑。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然而,中国资本市场、公司财务实践面临的诸多问题,与西方语境下的确实不同,套用西方理论及研究范式,虽然有必要,但可能并不够充分。举例来说,从资本市场与公司生成角度看,经过二三百年的经验累积与制度迭代,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的公司中,金融家、风险资本、机构投资者在公司创始及后续发展中扮演的角色已十分明显。尤其是近年来,伴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公司的发展,拥有想法、技术优势等禀赋的创始股东(兼具经营的创业团队)主要负责“干活、创新”,而拥有雄厚资本实力、善于捕捉市场机会并谙熟资本市场规则等的风险资本家和机构投资者等,则负责“筹钱、赋能(服务 监督等)”,这就形成了有别于传统公司消极股东与积极股东、大股东与中小股东这类两分法式的抽象股东结构,代之以“创始股东 外部机构大股东 较少散户”这种典型的公司股东结构与资本市场投资者格局。在这里,创始股东既是大股东也是经营团队成员,外部机构大股东主要是指产业投资基金、养老基金、机构投资者等,散户则是指为数不多的个人投资者。其中,外部机构大股东具有资本实力雄厚、长期投资并持有、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有效监督公司行为、与公司结伴成长并取得长期风险收益等核心特征,他们一改传统在公司中扮演消极股东的角色,变得更积极有力。这一股东结构的格局变化自然也引发了市场规则、法律规制与治理**等的某些变化,尽管持股的经营团队在公司经营中依然发挥核心作用,尽管外部机构大股东的身份日趋具象化,尽管“股东经营者”之间的代理问题依旧存在,但公司财务问题的核心可能并不完全是代理引起的利益冲突,而是创始股东与外部机构大股东等大股东联盟合作所引发的利益协调与再平衡。别忘了,创始股东与外部机构大股东终归是关起门来的“一家人”,他们之间潜在的合作收益远高于冲突成本,共生、共赢、共享是其合作、协调及未来公司治理的主基调。这是我对西方公司未来治理的个人预判。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始于改革开放。同样,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起、发展基本与改革开放进程相向、同步。改革开放不仅带来了各种政策红利,还产生了巨大的溢出效应。*明显的标志是,各类外商投资企业(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独资企业等)的创办与发展。在中方引入外资的过程中,外商、外资不再是一个抽象概念,而是表现为实实在在的外商资本以及连带外商企业办厂兴业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如全球意识、市场观念、技术资源、营销网络、管理经验、制度体系等。可见,外资并不仅指财务资本,还应包括由外资引入带来的各种资源,或者说,外资是外方股东各种复合资源的流动载体,他们与中方股东一道形成大股东联盟。事后来看,这类公司发展得好与不好,与合资双方的资源异质及互补性、治理管理规则认知及其适配度等高度相关。回过头看,外商、外资及外商投资企业成为中国经济改革开放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标志,中方在与外商合资合营过程中,所学到的先进技术、管理理念、规则与制度体系等“无形收益”,远远高于依其持股比所分得的财务红利。不仅如此,溢出效应是如此明显,以至于中外合资企业纷纷成为中国企业的学习标杆,并对中国企业的后续成长、发展壮大产生了巨大、深远的影响。
再看看另一个语境:中国资本市场的兴起。它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且以公司股份制改造及改制上市为标识。上市公司脱胎于原有企业,在改制及公司设立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以控股股东为核心,以其他发起人联合发起设立为基础,以公开发行股票吸引其他各类投资者参与的股东结构、股权结构与市场格局。在这一过程中,以“控股股东 其他发起人”为核心的大股东联盟,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的股东基础,使公司内嵌了大股东联盟的各种资源禀赋与管理基因,或者说,大股东联盟的资源禀赋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司未来的发展。或许我们可以做这样的推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