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总则 ★**条【立法宗旨】 第二条【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第三条【体育事业纳入发展规划】 第四条【体育行政部门】 第五条【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第七条【扶持体育事业发展】 第八条【民族传统体育】 第九条【体育活动原则】 第十条【青少年和学校体育优先发展】 第十一条【体育产业发展】 第十二条【提高体育科学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外体育交往】 ★第十五条【体育宣传周】 第二章 全民健身 第十六条【全民健身战略】 第十七条【科学健身理念】 第十八条【全民健身计划】 第十九条【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第二十条【支持和保障全民健身活动】 第二十一条【群团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二十二条【社区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第二十三条【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三章 青少年和学校体育 第二十四条【青少年和学校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第二十五条【将体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 第二十六条【体育课时保障】 第二十七条【学生课外体育活动】 第二十八条【体育运动会和学生体育交流活动】 第二十九条【���体育科目纳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第三十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制度】 第三十一条【学校体育教师】 第三十二条【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和器材】 第三十三条【体育活动意外伤害保险机制】 第三十四条【学前儿童体育活动】 第三十五条【学校体育督导】 ★第三十六条【青少年不良健康状况的预防】 第三十七条【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 第三十八条【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 第四章 竞技体育 ★第三十九条【**促进竞技体育发展】 第四十条【职业体育市场化、职业化发展】 第四十一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第四十二条【运动员的培养和管理】 第四十三条【运动员身心健康维护】 第四十四条【运动员接受文化教育权利的保障】 第四十五条【运动员选择注册与交流的权利】 第四十六条【**运动员就业和**优待】 第四十七条【退役运动员就业服务】 第四十八条【体育运动水平等级、教练员职称等级和裁判员技术等级制度】 ★第四十九条【运动员选拔和运动队组建】 第五十条【对体育赛事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十一条【体育赛事实行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体育赛事标志及活动现场、音视频保护】 第五章 反兴奋剂 第五十三条【禁止使用兴奋剂】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反兴奋剂制度】 第五十五条【制定反兴奋剂规范】 第五十六条【制定、公布兴奋剂目录】 第五十七条【**设立反兴奋剂机构】 第五十八条【开展反兴奋剂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十九条【反兴奋剂科学技术研究】 第六十条【反兴奋剂国际合作】 第六章 体育组织 第六十一条【体育组织开展体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地方各级体育总会】 第六十三条【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 第六十四条【体育科学社会团体】 第六十五条【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 ★第六十六条【单项体育协会应当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七条【单项体育协会应当接受指导和监管】 第六十八条【各类自治性体育组织】 第七章 体育产业 第六十九条【促进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七十条【体育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第七十一条【体育用品制造业发展】 第七十二条【职业体育发展】 ★第七十三条【区域体育产业协调互动机制】 第七十四条【社会资本投入体育产业】 第七十五条【高等学校设置体育产业相关专业】 第七十六条【体育产业统计体系】 第八章 保障条件 第七十七条【体育事业经费】 第七十八条【社会力量发展体育事业】 第七十九条【体育资金的管理】 第八十条【通过政府购买提供公共体育服务】 第八十一条【各类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和配置】 第八十二条【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 第八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居住社区的配套体育场地设施】 第八十四条【免费和低收费开放的体育场地设施】 第八十五条【推进体育公园建设】 第八十六条【利用闲置资源建设体育场地设施】 ★第八十七条【不得侵占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其建设用地】 第八十八条【全民健身公共场地设施的维护管理机制】 第八十九条【体育专业教育】 第九十条【体育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章 体育仲裁 ★第九十一条【体育仲裁制度】 第九十二条【体育仲裁纠纷受理范围】 第九十三条【体育仲裁委员会】 第九十四条【仲裁庭制】 ★第九十五条【建立内部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十六条【体育仲裁申请】 第九十七条【体育仲裁裁决书】 第九十八条【申请撤销裁决】 第九十九条【申请执行体育仲裁裁决】 ★**百条【体育仲裁特别程序】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百零一条【体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 **百零二条【体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赛事活动依法进行监管】 **百零三条【对体育市场的监督管理】 **百零四条【体育项目管理制度】 **百零五条【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条件】 **百零六条【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条件】 **百零七条【体育执法机制】 **百零八条【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学校体育工作报告】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百零九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条【体育组织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一条【学校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二条【动员、教练员、裁判员法律责任】 **百一十三条【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法律责任】 **百一十四条【侵占、破坏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五条【未经批准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六条【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七条【运动员违规使用兴奋剂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八条【组织、强迫、欺骗、教唆、引诱运动员使用兴奋剂和提供或者变相提供兴奋剂的法律责任】 **百一十九条【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百二十条【对在国际体育运动中损害中国主权、**、发展利益和尊严的行为采取相应措施】 **百二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开展体育活动的具体办法】 **百二十二条【施行日期】 附录一 …… 附录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