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法律问题,按照现代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实质是运用法律手段对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活动及所运用权力进行制约和规范,即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程序控制,合理设定警察权和监察权的权力配置,规范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运行和程序,完善法律责任,使其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真正发挥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效能作用,实现监察协助的制度目标。
本书分为绪论、主体五章、结语以及附录,共八个部分。
绪论部分,说明监察协助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梳理概括目前学界对监察制度及监察协助相关课题研究的成果,介绍了本书的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与不足。
**章论述了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基础理论,从监察协助的概念界定、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内在逻辑和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规范依据三个方面展开。将监察协助作为新的协助类型,界定了监察协助的概念外延,分析论证其性质、特点与类型;从法理基础和实践必然两个维度论证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内在逻辑,探寻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必然性;梳理了监察协助的相关法规范,分析了规范依据的实然状态与应然体系���为更深入系统地研究监察协助奠定理论基础。
第二章论述了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权力主体,从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两个维度分析规范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权力主体的必要性,论证在权力主体之间进行权力配置的目标与模式,从功能与结构层面体现为公安机关与监察机关之间的横向配置、公安机关内部的纵向配置,并由此形成了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网络。
第三章论述了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运行路径,在阐述需遵循的职权法定、权利保障、协助适度、正当程序、权力监督等原则基础上,按照运行程序逐一探讨监察协助的管辖、监察协助程序的启动、监察协助请求的审查与执行。上述五项原则分别从权力的配置、运行过程控制及效力结果评价的角度展开,贯穿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全过程。监察协助的管辖是执行监察协助的前提,涉及职能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三个层面及关联案件管辖问题。监察机关提出协助请求启动监察协助,应符合监察协助的事项范围、适用情形与请求形式方面的要求。公安机关收到协助请求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依据《监察法》及相关行政、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论述了监察协助事项的具体执行,按照监察协助类型分别从确定的监察协助的执行、酌定的监察协助的执行、商定的监察协助的执行展开。在对监察协助基本程序建构的基础上,突出对具体协助事项执行过程中理论难题与实务困境的思考,结合实践中公安机关协助监察机关的部分实际案例,系统论述三类监察协助事项的具体适用情形、执行程序,尤其是技术调查、通缉、搜查、留置等措施的协助执行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与对策建议。
第五章论述了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法律责任,分别从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责任划分基础、责任认定形式、责任承担方式展开。将责任类型、归责原则和责任主体确定作为责任划分的基础,通过监察机关的认定、检察机关的认定、**赔偿中的认定、公安机关内部监督中的认定等形式开展,并体现为否定性、补救性、惩戒性三类责任承担方式。通过设定科学、落实到位的法律责任,促进监察协助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和制度构建的目标实现。
结语部分提出了完善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制度构建,在不同层面对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责任主体、程序要求、法律责任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定,从而构建完整的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制度体系。
附录部分在本书所作研究的基础上,为简明扼要又系统完整地呈现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的有关制度设计,附上所起草的《公安机关执行监察协助程序规定(试拟稿)》,包括6章90条,以供理论研究和实务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