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京兆府(雍州)上 隋京兆郡。武德元年改爲雍州。置牧一人,以親王爲之。以别駕理州事。永徽中改别駕爲長史。開元元年改雍州爲京兆府,改雍州長史爲京兆尹。領縣二十三:萬年、長安、藍田、渭南、新豐(昭應)、三原、富平、櫟陽、咸陽、醴泉、涇陽、雲陽、鄠、武功、好畤、盩厔、奉先、奉天、華原、美原、同官、金城(興平)、高陵。
*李世民武德元年—九年(618—626) 《舊書·高祖紀》:武德元年六月“壬辰,加秦王雍州牧”。《元龜》卷二五七:“〔武德〕九年六月癸亥詔曰:‘……天策上將、太尉、尚書令、陝東道大行臺尚書、益州道行臺尚書令、雍蒲二州都督、領十二衛大將軍、中書令、上柱國、秦王世民……可立爲皇太子。’”又見《大詔令集》卷三五,《舊書·高士廉傳》,《新書·宰相表上》《高儉傳》,《通鑑·武德二年》,《全文》卷一高祖《秦王兼凉州總管制》、卷一〇太宗《告柏谷塢少林寺上座書》,《元龜》卷一二二等。
蕭瑀武德元年(618) 《舊書》本傳:“及太宗臨雍州牧,以瑀爲州都督。”《新書》本傳:武德元年,“州置七職,秦王爲雍州牧,以瑀爲州都督”。又見《元龜》卷六七一、卷八〇四。
韋讓武德元年(618) 《會要》卷六七:“義寧元年五月十五日,改隋京兆郡爲雍州,以别駕領州事,以韋讓爲之。”按“義寧元年”當爲“武德元年”之誤。
楊恭仁武德九年—貞觀二年(626—628) 《舊書·太宗紀》:武德九年七月,“吏部尚書楊恭仁爲雍州牧”。又見兩《唐書》本傳。《新書·宰相表上》:貞觀九年“七月辛巳,恭仁罷爲雍州牧”。按該表武德九年下已云“七月辛卯……恭仁罷”,此貞觀九年下乃誤書。《元龜》卷四九〇:“〔貞觀〕二年九月,遣雍州牧楊恭仁等分行突厥所掠之處,損失家産及踐苗稼者,皆復之。”可證貞觀初恭仁在雍州牧任。《全文》卷二三九武三思《大周無上孝明高皇后(武則天母楊氏)碑銘并序》:“父鄭恭王諱達……即司徒雍州牧觀德王之季弟也。”按雍州牧觀德王即楊恭仁。《隋唐五代墓誌匯編·陝西卷》**册《大唐故特進觀國公(楊温字恭仁)墓誌》(貞觀十四年三月十二日):“〔武德〕九年,拜雍州牧。”
*李元景貞觀二年—八年(628—634) 《舊書·太宗紀》:貞觀二年正月,“前安州大都督、趙王元景爲雍州牧”。又本傳:“貞觀初,歷遷雍州牧、右驍衛大將軍。十年,徙封荆王,授荆州都督。”又見《新書》本傳,《元龜》卷二八一。
*李泰貞觀八年—十七年(634—643) 《舊書·太宗紀》:貞觀八年十二月“壬子,越王泰爲雍州牧”。又見兩《唐書》本傳,《大詔令集》卷三五《相州都督魏王泰雍州牧制》、卷三四《册雍州牧左武候大將軍越王泰改封魏王文》,《全文》卷四太宗《授魏王泰雍州牧制》、卷一五〇岑文本《册越王泰改封魏王文》,《元龜》卷二八一,《金石萃編》卷四五《伊闕佛龕碑》,《續高僧傳》卷一四《唐蘇州武丘山釋法恭傳》。《通鑑·貞觀十七年》:“詔解魏王泰雍州牧。”又見《大詔令集》卷三九,《全文》卷七《黜魏王泰詔》。
李弘節約貞觀八年前後(約634) 上圖藏拓片《并州太原縣令李冲墓誌》:“父弘節,皇朝任杭、慶、原三州刺史,大理卿,尚書工部侍郎并檢校工部尚書,金紫光禄大夫,并州大都督府長史,雍州别駕,交、桂二州都督,上柱國,清平縣開國公。”李冲卒永昌元年五月。按李弘節貞觀十二年爲桂州都督,見《芒洛四編·大唐故交州都督上柱國清平縣公世子李君(道素)墓誌銘并序》。《序》謂“貞觀十二年隨父任桂州都督”,則弘節爲雍州别駕約在貞觀八年前後。北圖藏拓片《唐前濮州録事參軍陳公故夫人趙郡李氏墓誌銘并序》(乾元二年十月十六日):“曾祖弘節,皇并、雍二京長史。”夫人年廿九卒。
劉德威約貞觀十四年—十七年(約640—643) 《舊書》本傳:“〔貞觀〕十一年,復授大理卿……數歲,遷刑部尚書,兼檢校雍州别駕。十七年,馳驛往齊州推齊王祐……會遭母憂而罷。十八年,起爲遂州刺史。”《僕尚丞郎表》謂:德威約貞觀十三、四年自大理卿遷刑部尚書兼檢校雍州别駕,而十七年三月仍見在刑部尚書任。
楊纂貞觀十八年?—十九年(644?—645) 《舊書》本傳:“後歷太常少卿,雍州别駕,加銀青光禄大夫,復爲尚書左丞,遷太僕卿,檢校雍州别駕,遷户部尚書。永徽初卒。”由此知楊纂於貞觀中兩任雍州别駕。按貞觀二十年正月楊纂以尚書左丞巡察四方,見《元龜》卷一六一。其初爲雍州别駕當在十八、九年。《新書》本傳未及。《大唐新語》卷九:“貞觀中,金城坊有人家爲胡所劫者,久捕賊不獲。時楊纂爲雍州長史,判勘京城坊市諸胡。”《廣記》卷二四九引《御史臺記》:“唐楊纂,華陰人也,累遷雍州長史、吏部尚書。”按此時“雍州長史”當稱“雍州别駕”。
于志寧約貞觀十九年—二十年(約64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