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明——技术方案
什么是能够获得专利的发明?
美国专利法规定:“任何人发明或者发现任何新的或有用的方法、机器、产品或组合物,或者它们的任何新的或有用的改进,符合该主题的条件和要求的就可以获得专利。”
日本专利法规定:“本法中所谓的发明是指具有高度的利用自然法则的技术思想的创造。”
中国《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从上述所定义的字面看,似乎专利保护的发明互不相同。但是,实质上各国专利保护的都是有关产业领域中新的产品或者方法。然而由于专利是采用文件的形式体现的,因此,新的产品或者方法要获得专利保护,就必须将其记载于专利文件中,而不是直接提交实际的产品或者进行方法演示。为此,各国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都是将所要保护的产品或者方法采���技术方案进行记载。所以,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是利用自然法则创造的产品、方法或者对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新的技术方案”中所说的“新的”标准将在之后的授权条件中说明,下面着重说明什么是技术方案。
何谓“技术方案”?一种比较广义的说法是“为了实现技术的目的和技术的效果,所采用的技术手段”。更具体的说法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
众所周知,产品的技术特征与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完全不相同的。产品是由其结构特征来表示的,所以,产品的技术方案是由静态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来表述的;方法是由按时间顺序或者前后顺序的步骤来表示的,所以,方法的技术方案是由动态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来表示的。
下面通过简单的例子,进一步说明什么是技术方案。
方案一
为了使灯罩的表面更加美观,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具有色彩鲜艳的图案。
分析:该方案解决的是美学问题,采取的是美术措施,显然不属于技术方案。
方案二
为了使通过灯罩的光线变的柔和,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具有由吸光材料均匀分布的条状图案。
分析:该方案解决的是光照的技术问题,采取的措施是由灯罩外表面、吸光材料、均匀分布和条状图案的集合来表述的,显然属于所说的技术方案。
方案三
为了使通过灯罩的光线更加柔和,提供一种灯罩,其外表面能使透射的光线变得柔和。
分析:该方案要解决的是光照问题,显然涉及的是技术问题。但是并未给出实现该问题的技术措施或手段,表述的只是一个纯功能的特性,所以不符合所说的技术方案的要求。这种方案通常被称作纯功能性的发明。纯功能性的发明是不属于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范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