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的文化现象,仅仅理解为伦理意义上的“自私自利”,是极其肤浅化的道德评判,是幼稚思想的表现,马克思早就深刻地批判和有力地嘲讽过。我们应研究“自适”文学现象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公安派人所追求的“自适”的*高人生境界,就是精神自由。袁宏道要做“逍遥缠外人”、“世间大自在人”,已深刻品味出自由味道及其所包藏的文化底蕴。这种精神自由,不是那种自由是对必然认识的认识论领域的自由,也不是那种偶尔来、偶尔去的偶然性自由,而是公安派中人心灵上、精神上一种永恒的企盼,是他们生活的精神动力,公安派中人即使是在入仕的情况下,也依然保持这精神企盼,因而生活特别充实、愉悦。公安派中人追求这种自适化的精神自由,有着深刻的思想认识,这是因为他们懂得个体感性存在所应该有的权利,他们懂得独立人格所具有的文化价值,他们懂得一个人自我实现所应该努力的方向。那种对不自由的无意识和不自觉,是一种愚昧,那种对外界可能对自己种种限制毫无意识、缺乏主动寻求自由的精神,也是一种愚昧,而头脑清醒、识见高超的公安派诸人恰恰突破这些愚昧的束缚。公安派所追求的自适化的精神自由,当然是一种自愉化的精神享受和满足,这实是人的感性世界的大解放,这里有朋友之间认真的坦诚的精神交流,也就是公安派中人所说的学道,这里有行动上的毫无束缚的自由自在,这里有思想上极其丰富的自由想象,这里有诗文创作里创造性的发现和享受,等等。而且,公安派虽然将追求自适化的精神自由放在首位,但他们并未远离社会,也未忘掉自己的社会责任。袁宗道、江盈科一直人仕,根本未退隐过;袁宏道、陶望龄虽三次退隐,但也三次人仕;袁中道虽长期未入仕,但仍奋斗不止。他们决不会像西方社会里那种爱走**的人,毕竟公安派是中国文化孕育出来的文学流派。至于易闻晓认为公安派文学理论**主张就是文学自适,其不准确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