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团体或个人可以通过对信息的视觉设计、传播和控制达到识别的目的。即通过统一的符码系统和统一的视觉传播,有控制地将信息传达给社会大众,对外树立整体形象,对内征得成员的认同。
2.视觉识别系统并非简单的视觉表现手段,它是建立在视觉传播理论、视觉传达设计和对视觉传播媒体控制管理基础上的一项系统、科学而又复杂的新传播工程。对于企业来讲,是将企业的信息概括、提炼、抽象,并转换成企业独有的视觉符号,是企业信息通过系统的传播工程传播给社会大众并得到认同的传播工程。
1.1 企业理念、行为识别到视觉识别
1.1.1 企业理念的基础
企业识别战略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前进的过程,随着企业的成长、发展,企业的识别战略必须不断调整、完善从而更加成熟,因此规划和实施企业形象战略是企业信息传播的系统工程。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就是要将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使命、行为规范、价值观等抽象的精神信息,通过静态的、具象化的视觉传播系统,有组织、有计划,IE确、准确、快速地传达出来,并贯穿在企业的经营行为中,也就是使企业的精神、思想、经营方针、经营策略等主体性内容通过视觉的方式得到表现。
如果把德国设计师彼得·贝伦斯1907年为德国电器工业公司(AGE)设计的完整的企业标志和企业形象作为现代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开端的话,CI设计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历史。但是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影响,CI设计的探索和试验都一度中断了。企业形象设计真正的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和西欧**的许多大型企业的经济活动迅速进入国际化阶段,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推销自己的产品,这些企业把产品开发、服务质量、包装设计、广告设计的统一性、个性化特点作为树立企业形象的**,进行一体化的设计,使企业形象得到较大的提升。同时作为现代企业宣传模式的企业形象设计也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个时期的CI系统主要是指企业标志、标准字体、标准色彩、标准组合规范等的以视觉识别(Visual Identity,即VI)系统为主的设计。
20世纪70年代前后,企业形象设计观念被引入日本。日本企业界和设计界将视觉识别系统的设计扩大到更大的范围,将“行为规范系统”(Behavior Identity,即BI)和属于管理规范的“观念识别系统”(Mind Identity,即MI)也增加进来,*终形成了由“VI”、“BI”、“MI”三大体系组成的现代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简称“CI”。它随即传人韩国和中国的台湾、香港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