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验证时,将审查资产评估报告的各项工作是否符合**的规定,是否独立公正、科学合理,所评估的范围是否准确,评估方法是否适当,并在对所评估的资产结果进行验证及与有关方面就评估结果协商后,*终决定是否确认评估结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资产评估结果的,由负责审批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下达确认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修改、重评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决定或通知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定,并下达裁定通知书。该裁定为*终结果。
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资产评估价值,可以作为股份制改组时国有资产折股的依据,同时也是股份公司成立时验资机构据以验证资本和公司财务建账的依据。
200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该文件对资产评估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取消了评估前的立项程序以及对评估结果的处理上。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财政部负责核准。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由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准。其他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制。
因此,不同时间进行资产评估的程序是有差别的。在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中,管理机构应注意依据不同的文件规定,对已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进行尽职调查。3.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我国资产评估采用的方法主要有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收益法。收益法是将评估对象剩余寿命期间每年(或每月)的预期收益,用适当的折现率折现,累加得出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此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采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被评估资产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收益法通常用于可预测收益的企业整体资产评估及无形资产评估等。
第二,成本法。成本法是现时条件下,被评估资产全新状态的重置成本减去该项资产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估算资产价值的方法。 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我国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相应地,我国的经济理论也要发生根本的转变。改革前的经济理论是为了研究、论述、分析计划经济条件下如何配置社会资源以及如何运行、发展和管理。经济体制转变了,经济理论需要研究、论述、分析市场经济是如何配置社会资源以及如何运行、发展和管理的。过去我们把西方的经济理论称为资产**经济理论,将其完全排斥,实际上那是关于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与计划经济自然是格格不入的。如今,我们的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那些关于市场经济的经济理论当然也适用于我国了,因此,发达**的大量的经济理论和著作被引入到我国。对计划经济下生活了很长时间的我们来说,这无疑是很有帮助的,对于推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和完善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注意到,引入的那些经济理论也有不大适合我国国情的问题。虽然我国正在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与其他**的市场经济相比。从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经济的运行机制看大体相同。但实际上,各国的市场经济彼此的差别还是存在的。而我国的市场经济与发达**的市场经济相比差别更为明显,其中*主要的差别在于:
(一)发展程度和阶段不同。西方发达**已经进入“后现代化时期”,那里的市场经济早已是现代的市场经济了。例如,金融极其发达,已深入到经济机体的各个细胞。举例而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已很少使用现金,而是使用信用卡等金融工具。而我国的市场经济,离现代化还有相当长一段距离,金融业更是如此。现金仍是人们主要的支付手段。
(二)与市场的关系不同。例如,美国的市场经济更自由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很少;而在日本、韩国的市场经济中政府的干预就较多。而在我国,至少在目前。政府的干预仍是很强的,远远强过西方发达**。即使到将来,由于政治体制的不同,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程度可能仍比许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