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思(其一)
——一九二七年底——一九二八年初
一
自然与人,个人与群:东西思想所由分,人生问题于此尽。
二
爱就是投降。
爱就是征服。
投降征服,融洽于无间,谓之爱之至焉!
异乎此者,两个“浪”的东西的交尾或要交尾而已。然而美其名则也日爱。
人之善自文饰,固宜胜于蝶之粉黛其羽,鸟之靛翠其翎。
三
呜呼,“黄金世界”!
人如总找“黄金世界”,人便永远遇不见黄金世界。
四
人为什么活着?
人为活着活着。
于此之外而求人生意义,都是没有意义的。
人生应当怎样?人生应当活着。
顶多,也不过扩大其活着。
至少这是历来实用的人生观——人生理想。
维特根什坦说,“死不是生活的一部分,没有人在死中生活过。”
五
“人死留名。豹死留皮。”丧尽了古今多少豹。害尽了古今多少人。
六
上下古今,两语道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现在有圣人么?”我说,有的,有的。遍地皆是。
圣人虽死,大盗不止!
七
吃什么东西,就说什么话。这简直就是全部唯物史观。
求生一念,支配人的一切。全部民生史观也许就不外是罢。
八
人类所*需,也就是中国人所*需,就是相喻,相信,相谅,相与为善,就大同,弃小异,取彼此之长,而舍彼此之短。
但是,在没有饭吃的时候,说这个有什么用处呢?
但是,不这样子,又几时才大家都有饭吃?
九
理是好东西。
但是理是敌不过欲的。
其实,理,就不见得不就在欲之中。
罗素的道德哲学以欲为出发点,旷古以来,*为不伪善,不自欺。
上善,就是满足极大量之欲。
“*高的道德规则应是:要行为得可以造成谐和而非不和之欲,”罗素说。因为谐和之欲比不和之欲,能满足的多。
但是怎么才能行为得造成谐和而非不和之欲?
……